接待小國之君還是國企老總
我是某國企地市分公司職員。那天得知省公司×總(廳級)要來視察,我們地市分公司開了半天緊急會議,制定了三套接待方案,提交省公司綜合辦審核。之后,省公司傳來兩張A4紙的“接待×總注意事項”。(2月7日《南方周末》) 這張“接待×總注意事項”規定之細,讓人嘆為觀止。比如下榻房間內須備某某品牌的洗浴用品,某某品牌的礦泉水。水果指定新西蘭產奇異果和日本產櫻桃。“被招待時,自己不太愛夾菜,喜歡別人給他夾菜。因此要求每人面前放兩雙筷子,一雙私筷一雙公筷”。“行車時前面帶路車要時刻注意后面主車的銜接”。恍惚間,真不知這是接待古代帝王,還是一家省公司的×總? 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據某些人的理解“接待工作越來越難做了”。 顯然,所謂“接待工作越來越難做了”,只是以看起來的低,遮蓋一如既往的高,即國企領導有如皇上,而這其實也早已是公開的秘密。比如網上曾曝光東莞一家銀行招待餐,吃的是阿拉斯加蟹、鮑魚、斑魚,喝的是茅臺和四五百一瓶的紅酒,一頓吃掉上萬元。而據曝光,這位總經理用公款購買的茅臺酒達168萬元之巨。當然,現在已經有八項規定,但依然有這位如皇上一般的國企×總。 而這當然是因為,于國企,這種名目張膽的腐敗,依然缺少制約。不必諱言,于現在的不少國企,工人缺乏知情權、話語權,事實上工人也惹不起領導,否則,有丟掉飯碗之虞。而相關的監督制約部門,一旦不“配合”國企領導,其負責人也有可能位子不保。而上級主管部門,于現在的潛規則之下,大多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于是,不少國企領導以企業自主為名,把企業當作家天下,甚至以“小國之君”自居,權力自肥已是肆無忌憚。無疑,國企領導凌駕于制度之上,說到底是權力失控。而現在對領導權力失去監督和制約,在國企已非個別現象,因此,于國企,八項規定要落到實處,關鍵還是對國企領導的有效制約和監督,首先必須真正到位。(錢夙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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