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2014年藝考四大變化
近日,部分省級教育招生考試院及招生辦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陸續發布了2014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政策。從這些政策中可以看出,與往年相比,2014年藝考有四大變化。 變化一:進一步擴大省級統考的科類。各省級招生辦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藝術學門類專業逐步組織音樂學類、舞蹈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美術與設計學類統考,進一步擴大省級統考適用范圍。 目前,各省級招生辦普遍舉行美術與設計學類統考,部分省市還舉辦音樂學類等統考。今后統考的范圍將進一步擴大。例如,內蒙古招生辦表示2014年將進一步完善和繼續施行原有的音樂類、美術類專業統考,在此基礎上擬新增編導類、播音類、表演類、舞蹈類專業考試全區統考。 變化二:逐步提高藝術類專業文化成績要求。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高校將在當前本地(校)劃定的文化成績錄取標準基礎上,立足高等藝術專業教育和學生長遠發展,分類逐步提高有關專業文化成績要求。 提高藝術類專業文化成績要求已是大勢所趨。最近兩年,北京電影學院、北京服裝學院等多所藝術類院校已經提高了文化課成績在招生錄取中的權重。中央美院、清華美院等高校錄取的考生的文化課成績也逐年提高。 遼寧省招生辦負責人表示,從2014年起,高考藝術類的文化課分數線將不低于“二本”分數線65%至70%。湖北省招生辦也表示,從2014年起逐步提高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等專業的文化成績。這都將使藝考生面臨新的挑戰。 變化三:嚴格限定按藝術類招生的專業。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這4個可授予藝術學學位的非藝術學門類專業,若招生學校有相關專業要求,需在招生簡章中明確考生應參加的專業考試科類及錄取要求。 除了上述4個專業外,其他非藝術類專業不得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辦法招生。各省招生辦已經陸續出臺相應的通知。例如,黑龍江規定2014年學前教育專業不再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辦法招生,內蒙古擬規定空乘、安檢、學前教育等本科專業2014年起不得按藝術類專業招生。 變化四:深入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各高校將加大藝術類專業招生信息公開和公示力度,建立健全監督檢查機制,進一步促進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相關管理部門還將采取有力措施清理整頓藝考培訓活動,嚴禁工作人員、教職工尤其是專業教師,單獨、聯合或委托舉辦高考藝術類應試培訓、推廣活動,嚴禁各級各類學校為各藝術類應試培訓機構提供場所或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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