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負重不重,關鍵看效率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日前發布名為“將全面深化財稅體制改革落到實處”的報告。報告認為,我國公共財政收入達到12.9萬億,人均宏觀稅負接近萬元。而“公共財政收入”僅是衡量“宏觀稅負”各指標中口徑最小的一個。 為此,報告建議,財稅改革跟每個人的利益密切相關,破除利益格局牽絆,將財稅改革落到實處在當下尤為重要。 “人均萬元稅負”高不高,居民和企業的稅負重不重,說實話,這個問題很難回答,尤其對現階段的中國來說,很難找到正確的答案。一方面,這是官方能夠統計和公開的稅負,難以統計和無法公開的“稅負”有多少,可能沒有一個部門說得清。如各種收費、罰款、攤派以及黑色支出等。特別是企業,為了辦事方便,或爭取政策,哪個不需要在政策之外開支一大筆。另一方面,稅收的效率如何,是最關鍵的問題。如果稅負重一點,效率很高,倒也無妨,畢竟高效率的稅收能夠產生高效率的收益,從而緩解稅負沉重帶來的矛盾和壓力。 如何來判斷稅收效率的高低呢?一般情況下,就是看稅收收入的使用,亦即稅收形成以后如何分配,如何使用。如果使用效率高,稅收的作用就大,反之則小。要知道,在相同的社會事務和公共需要下,稅收的使用效率越低,需要的稅收就越多,對企業和居民的壓力也更大。相反,稅收的使用效率高,需要的稅收少,對企業和居民的壓力就會大大減輕,稅負也會逐步降低。 中國現階段在稅收的使用方面,效率是很難令人滿意的。從1994年實行分稅制到現在,財政收入持續20多年高速增長,但財政困難的局面一點沒有改變,公共服務、公共產品等仍然十分短缺,可見,稅收使用的效率是何等低下,“三公”經費等非效率性支出對稅收使用的影響有多大,造成的客觀稅負有多重。 所以,如何提高稅收的使用效率,是必須在下一步財稅改革中高度重視并切實加以解決的一道難題、一個重要課題。 但是,從中國的實際情況來看,稅收效率的高低、稅負的輕重,遠不是稅收資金的分配和使用那么簡單。稅收政策的合理性和各種非稅收行為的合法性,比稅收資金的分配和使用更加重要。如果這些方面的問題不解決,縱然稅收資金的分配和使用再合理,也無法使稅收的效率得到真正提高。 就非稅收行為的合法性而言,如果經濟生活中存在大量的非稅收行為,特別是不合法的非稅收行為,那么,不僅企業和居民的負擔會大大加重,稅收政策的效率也會大打折扣。而目前的稅收政策無疑是不太科學、合理的。從最大的稅種增值稅來看,不僅計稅方法很難適應經濟結構調整與轉型的要求,而且在中央與地方之間的分配也很不合理。再如所得稅,包括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也是不利于企業提高科技含量、不利于勞動創造財富的。同時,能夠對社會公平正義和反腐倡廉等形成有效促進的房產稅、遺產與贈予稅、物業稅等,也因為種種原因,始終沒有辦法出臺,使社會財富的不公平分配問題很難得到解決。 眼下正在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推進財稅改革。但是,到底改什么、從哪些方面改、能改到什么程度,迄今為止,有關方面還都是作些原則表達,而沒有明確的思路和目標。事實也證明,要出臺真正科學、合理、有效的財稅改革方案,難度很大,阻力也很大,就看決策層的魄力和管理層的智慧了。 也正因為如此,有關“人均萬元稅”高不高、重不重的問題,也就不需要在數據上做文章,而應當從效率上下工夫。效率高,則不重;效率低,則很重。(譚浩俊) |
關鍵詞:財稅改革,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