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黃流” 任重道遠
●儲瑞耕 東莞打擊“涉黃違法犯罪”,在全國引起了積極的反響,獲得了社會的普遍正面評價,這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 因為“涉黃違法犯罪”是對文明的褻瀆和糟蹋,而打擊“涉黃違法犯罪”則是對文明的堅持和捍衛。 作為“涉黃違法犯罪”的主要組成部分,賣淫嫖娼是社會的陰暗齷齪現象,是人性道德淪喪的表現,是擾亂人心、擾亂地方經濟、政治、思想、文化正常秩序的丑惡社會現象。 改革開放30多年來,經濟轉軌,社會轉型,思想多元,產生了許許多多正面的先進的優秀的東西,推動著我們的社會和思想、生活的進步。同時,如同“大浪淘沙,沉滓泛起”,也不可避免地出現了一些骯臟的東西——其中許多東西是屬于死灰復燃,是過去時代滅亡了的舊有的沒落東西的“借尸還魂”。比如賣淫嫖娼,比如“涉黃違法犯罪”。 打擊“涉黃違法犯罪”,是一個大是大非的問題,在這個問題上,至今某些人們頭腦中仍然存在種種有害的錯誤認識。有些思想、論調、現象,十分荒唐,影響惡劣。 有的人把賣淫嫖娼,涉黃違法犯罪當作一個地方經濟發展的“動力”之一,所謂“繁榮‘娼’盛”。 這個怪論一出,賣淫嫖娼,涉黃違法犯罪就有了堂而皇之的存在理由了。“為了發展經濟啊”,難道誰敢說這不是一條大大的原則嗎? 我們不否認國內外經濟界中,有少數人的確對賣淫嫖娼等涉黃違法之類事情“很感興趣”,但這些人決計代表不了經濟界的主流。真正有事業心、有作為的經濟界中人,他們的道德修養層次常常是很高的,他們從不參與且非常鄙視那些“黃事”。 一些思想頹廢、貪圖享樂、好吃懶做的女性,作為“賣方”,是賣淫嫖娼,涉黃違法犯罪的重要“促進因素”,她們在市場經濟、金錢至上的沖擊下,失去了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她們沒有正常的道德標準和自我要求,沒有廉恥心、羞恥感,她們放浪形骸,出賣皮肉,信奉所謂“褲帶松一松,勝做半年工。” 這意味著我們對于人的思想教育,我們的精神文明建設,還有許多薄弱環節,連一個人、一個女性的“潔身自好”、“正當生存”、“德性自律”這樣一些最基本的東西都成了問題,有的女大學生心甘情愿“被包養”,豈非咄咄怪事! 干部隊伍中的“害群之馬”是賣淫嫖娼,涉黃違法犯罪的“罪魁禍首”,他們背叛和放棄崇高的精神理想,信奉墮落腐朽的享樂主義,紙醉金迷,聲色犬馬。于是,各級各路掌握著各種權力的“袞袞諸公”經常出沒在黃色消費場所;于是,海南萬寧校長和干部帶小學女生開房的怪事出現了;于是,什么“買處”的丑事也有了市場!…… 我們可以從東莞事件中發現許多干部人等混跡其中。他們行為的特別可恥性和不可饒恕性,還在于他們理應是社會道德的正面形象和代表,而他們的實際行為卻代表了社會的思想上理論上的混亂是賣淫嫖娼,涉黃違法犯罪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比如所謂“雙方愿意就可以”,正因為這種怪論存在,“是非顛倒”成了必然,“堅持正義和良知”反倒成了不正常。 賣淫嫖娼是“周瑜打黃蓋”——一方愿意出錢,一方則愿意出賣肉體,雙方愿意的事情。不能去打擊。這個說法從表面上看似乎有道理,實質上似是而非:其一,賣淫嫖娼,涉黃違法犯罪,為社會道德正義所不容;其二,此類事情不僅涉及兩個人的“私下”,而是必然對社會風氣造成惡劣影響。任何堅持正義的政府,都不可能坐視不管;其三,如果“雙方愿意”的事情就都可以容忍和放縱,那么毒品的交易和槍支彈藥的買賣也都可以“合法化”了,豪賭也可以“合法進行”了——因為都是當事人雙方“你情我愿”的。那么請問:社會的安全保障還從何談起?黃、賭、毒引發的包括家破人亡等種種的社會禍害的賬怎么算? 賣淫嫖娼在人類歷史上久已存在,這是事情的一個方面;古今中外,從來就把這樣的活動當作“下流”的、見不得陽光的,從來為高尚文明的人們所不齒,為堅持前進的社會所不容,是事情的更為重要的方面。 東莞事件具有它的特殊性,又有它的普遍性。那樣丑陋的事情絕對不止東莞一個地方存在。這是無須否認的事情。 比如中國北方有個省會城市,經濟并不發達,洗浴業卻特別發達,此現象早已引起有識之士的注意和詬病:這個城市很缺水,可它的洗浴業居然蓬勃發展,興旺發達,長盛不衰,全國領先!是這個城市的人們特別骯臟嗎?是這個城市的人們特別愛清潔嗎?還是其中有許多諸如“涉黃違法犯罪”的東西在其中? 打擊“涉黃違法犯罪”,任重道遠。國外也存在這方面的斗爭,也在采取種種應對的辦法。 “涉黃違法犯罪”,既然為我們堅持的先進社會制度所不容,因此必須予以打擊;同時打擊行動得到了全社會絕大多數人的支持,就決定了這個斗爭的最終能夠成功。滌蕩和清除千百年來的社會污垢,固然困難甚多,但我們有理由抱著必勝的信心! |
關鍵詞:東莞,涉黃違法,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