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方政府嚴控黨政干部“因公旅游”
近期,江西、四川、山東、江蘇、福建等省份相繼印發并實施了地方因公臨時出國(境)經費管理辦法。各地規定,因公臨時出國經費將全部納入預算,今后不再安排考察性出訪,出國團組的出訪計劃和出訪成果都必須接受嚴格審查。 各省在出臺的新規中,對政府、事業單位公務人員和國企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境)的時間、人數、人員組成、行程安排、差旅補助等作出了明確量化的規定。 這些地方性規定是對中央“八項規定”中關于反對鋪張浪費、削減政府機關公務經費規定的具體落實。這意味著中國地方政府公務人員,特別是黨政干部,將不能再以考察為名,出國(境)“開闊眼界”,甚至變相旅游。 “上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的官員公費出國考察制度,在讓地方官員擴展眼光、解放思想、推進改革開放方面曾發揮過作用,但隨著信息交流渠道的擴展,我們已經不需要派出那么多官員出國了。”江西省外事僑務辦公室出國(境)管理處處長葉松說。 長期以來,因公出國在中國一些地方被演變成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的一項隱性“福利”,中國官員公費出國(境)考察早已被詬病成一種“集體無意識的腐敗”。 為人所熟知的案例是,2006年11月,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以副檢察長徐文艾為團長的公務考察團一行10人,在芬蘭赫爾辛基機場辦理入境手續時,被查出偽造的芬蘭司法部邀請函。事后經調查,這個考察團還存在擅自變更出訪路線、增加目的地國家、違抗組織調查等違規違紀事實,徐文艾等責任人受到免職處理。 “經常有地市領導向我抱怨,10年都沒出過國了!”葉松說,以往中國地方一些單位論資排輩,排隊出國,普遍把因公出國當作一些干部退休前的“照顧”。 在中國地方政府、事業單位和國企的出訪名單中,還曾出現后勤處長或監察室主任出國參加學術會議,地方人大副主任出國招商等出訪任務與職務不符的情況。更有甚者拉上地方企業人員一同出國考察,讓企業為其出國考察買單。 2013年,受中央“八項規定”等一系列政策影響,上述一些不合理不合規的現象在中國地方得到了有效遏制。 據了解,2013年,江西省因公出國(境)964批,3630人次,同比減少約三分之一,特別是黨政干部因公出訪同比減少34%;四川省共勸退黨政干部因公出國(境)團組36批、100多人;廣東省因公出國(境)經費同比下降25.4%…… 有分析人士指出,隨著更為嚴格的因公出國(境)審批制度的確立,今后中國地方政府公務人員,特別是黨政干部,因公出國將越來越難。“通過一些制度,讓一些沒有實質內容的團組自己不敢去,這就達到了管理的效果。”葉松說。(記者 吳鍾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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