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將全面取消高中擇校生 減少特長生招生比例
招生錄取流程 2014年高級中等學校招生錄取分為提前招生錄取、“名額分配”錄取和統一招生錄取三個階段進行錄取。 ●提前招生錄取。經市教委批準的普通高中美術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和特色高中改革試驗項目等按照批復文件的精神,可參加提前招生錄取。未經批準,任何普通高中不得擅自進行提前招生錄取。中等職業學校按照本校專業設置和招生要求,可將本校招生總規模的30%列入提前招生。 ●“名額分配”錄取。全市所有參加“名額分配”錄取的考生須參加2014年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名額分配”具體志愿填報和錄取辦法按北京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執行。 ●統一招生錄取。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照志愿順序,擇優錄取。凡被提前招生錄取和“名額分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統一招生錄取。 在統一招生錄取結束后,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各類高級中等學校可按照市中招辦規定的程序進行補錄工作。補錄只錄取參加全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且未被任何學校錄取的考生。 招收未升學應、往屆高中畢業生進行中等職業教育試點具體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有關文件執行。 擇校生發展歷程 ●上世紀90年代以來 我國部分地區開始出現公立高中之間的學校選擇。 ●2000年 北京高中收取擇校生“合法化”從這一年開始。當年,北京市出臺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政策”,即招收擇校生執行“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原則。 ●2001年 國務院糾風辦、教育部頒布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意見》首次提及“三限”政策。 ●2002年 教育部、國務院糾風辦再次發出通知,把“三限”政策的適用范圍擴大到全國所有的公立普通高中。 ●2003年5月 教育部會同國務院糾風辦等6部門建立了治理教育亂收費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下發《關于治理教育亂收費的工作實施意見》要求中小學繳費必須全面實行“一費制”,高中實行“三限”政策。“三限”政策迅速推向全國。 ●2004年 北京市教委等7部門聯合制定了新政策:分數(20分)和錢數(3萬)限制沒有變化,擴大了擇校生人數的比例,從10%提高到20%。 ●2005年 北京市首次把擇校志愿統一納入中考志愿填報,擇校生將根據志愿按照分數高低,由計算機統一錄取,同時,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仍然實行三限政策。有的學校,正式生和擇校生只差一分。可是一分之差,就得繳3萬。 ●2010年1月 平谷區宣布,該區示范高中招生時將不再給交擇校費的學生留招生名額,按照考生的分數排到滿額為止。 ●2011年 北京市提出將“三限”政策人數比例限定為18%。 ●2012年 北京市教委等7部門聯合下發《關于2012年北京市進一步規范教育收費工作的意見》,提出當年的“三限”人數比例由18%降低至15%。 ●2013年 北京市將“三限”政策人數比例再次降低至10%。 ●2014年2月18日 北京市教委表示,今年起中考全面取消擇校生。 (新京報訊/記者杜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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