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披露日本甲午戰爭地圖 證明釣魚島屬中國
《馬關條約》后日本版圖被改寫 這幅地圖于1968年由日本“人文社”再版發行時,“日本地圖選集刊行委員”喜多川周之附加的一段解說證明,當時日本出版的地圖均由日本陸軍統轄而非民間出版,因此可以斷定這幅《沖繩縣管內全圖》經過日本政府認可,反映政府立場。此外,喜多川周之還做出解說:“本選集收錄的大日本管轄分地圖發行于明治二十八(1895年)三月,正值下關之春帆樓舉行日清和談(《馬關條約》談判——編者注)之際,亦是日本國土原本姿態展現于東海時的記錄,這之后日本的地圖則被完全改寫了。” 這幅地圖和相關說明告訴了世人以下重要事實:第一,在日本明治時期,從1883年起日本的地圖繪制、發行均由日本軍部統轄,這幅地圖也不例外。第二,這幅地圖反映的是《馬關條約》之前日本國界的原有狀態,其中不包括釣魚島。第三,日本1895年1月竊占釣魚島的決定沒有在當時日本官方認定的地圖中得到體現。第四,釣魚島所在位置在這幅地圖處于中國臺灣范圍,與琉球諸島相連,但并非沖繩管轄領土。第五,《馬關條約》談判時,如果連日本軍部統轄的制圖機構都不知道伊藤博文內閣此前已秘密決定把釣魚島劃入沖繩,參與《馬關條約》談判的清政府官員更不可能知道此事,根本不可能就此提出異議。 總之,1895年伊藤博文內閣竊占釣魚島之后既未公開,也未把釣魚島寫入1896年第十三號敕令或畫入沖繩管轄全圖,更未在釣魚島上建立日本界標。也就是說,無論從國際法還是日本國內法看,日本1895年竊占釣魚島都未經過任何必要的法律程序,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關鍵日期”證明釣魚島屬于中國 這幅地圖為根據國際法“關鍵日期”(critical date)判斷釣魚島領土歸屬提供了重要參考依據。國際法上的所謂關鍵日期,是指爭端領土正式產生的日期,是法律上為確定當事者要求的法律關系是否存在而參照的日期。也就是說,一旦確認在關鍵日期之前領土歸屬的狀況,那么關鍵日期之后的行為將不起作用。 中日之間釣魚島爭議的關鍵日期正是甲午戰爭前后。因為在此之前,中國和古代琉球國之間既無島嶼領土爭議也無所謂“無主地”。釣魚島被納入中國版圖已逾500年。直到甲午戰爭前約兩個月,沖繩縣知事向日本內務省提交的報告中仍表示,自1885年實地調查后再也沒派人前往調查,沒有任何古代文件或口頭傳說可以證明這些島嶼屬于日本。而正是由于1894年日本發動甲午戰爭,釣魚島才在戰爭尚未結束的1895年1月被伊藤博文內閣秘密決定占有的。 這幅甲午戰爭前后的《沖繩管內全圖》足以說明《馬關條約》簽署前釣魚島并不屬于日本地圖確認的沖繩管轄范圍,從而否認日方所謂“尖閣列島是日本固有領土”之說。日本政府一直強調,這些島嶼是在《馬關條約》談判前納入日本版圖,所以盡管戰后《馬關條約》作廢,但并不影響日本繼續擁有釣魚島主權。然而,這幅甲午戰爭前后的《沖繩管內全圖》足以說明《馬關條約》簽署前釣魚島并不屬于日本地圖確認的沖繩管轄范圍,從而否認日方所謂“尖閣列島是日本固有領土”之說。這幅地圖還清楚證明,在甲午戰爭至《馬關條約》生效前的關鍵日期,釣魚島并未被納入日本版圖,而處于中國領土臺灣海域。日本占有及殖民開拓釣魚島始于殖民統治臺灣時期。正因如此,伴隨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這些殖民統治與開發的權利均告終結,日本必須遵守其承諾遵守的《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把釣魚島連同臺灣島一起歸還中國。日方所謂《舊金山和約》第三條規定的北緯29度以南的琉球列島范圍包括釣魚島的說法,無論從歷史事實還是國際法理上看,都是根本不成立的。(作者劉江永為清華大學當代國際關系研究院副院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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