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回應“研究生1年受賄6萬”:行規絕不存在
中石化否認存“受賄”行規稱堅決支持依法嚴懲受賄研究生 針對媒體前一天爆出的“中石化入職一年研究生受賄6萬元”的事件,文中涉及的中石化下屬中國石化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昨天作出回應,稱堅決支持依法嚴懲受賄研究生,同時否認了公司內部存在所謂的“索賄受賄”行規。不過在此前當事受賄員工在庭審時曾表示確實存在這一“行規”。 否認“行規”稱是喬紅程索賄 中石化是昨天在其官方微博“石化實說”對此事進行回應的,并以“喬某”來稱呼前一天出庭受審的喬紅程。微博中表示,對喬紅程個人索賄受賄的違法行為十分憤慨,這種行為嚴重違反公司管理理念和規定,堅決支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同時表示,喬紅程索賄受賄系個人違法犯罪行為,其在庭審中所說“行規”絕不存在。 中石化還在官方微博中介紹,喬紅程2011年底開始參與某中石化外部煉油項目的動設備采購工作。該項目由中國石化工程建設有限公司負責設計、施工以及采購服務工作。在該項目中的化驗室氣流控制系統采購過程中,喬紅程在業主沒有審批通過形成決標結論的情況下,向上海某公司透漏其綜合評審第一名的信息,并向該公司索賄人民幣6萬元。 稱招投標流程規范嚴密 盡管中石化一直強調整個招標過程合規,不過當事人喬紅程在此前的庭審中則表示,他在參與一項工程招投標后,一家中標的上海企業找到了他,要按照行規給他三個點的回扣,即6萬元好處費。這一“行規”的說法也引發了外界對于中石化招投標工程的質疑。 中石化表示,喬紅程在整個采買過程中負責和供應商進行直接聯系,并完成一些基礎性工作,并不作為評審專家對評標結果發表意見。在該項目化驗室氣流控制系統采購招標過程中,上海某公司通過技術評審排名第一,商務評審因報價最低也排名第一,最終通過綜合評審被擬定為中標單位,整個采購過程業主均派人全程參加,公司效能監察組也全程監督,采購程序完全合規。 中石化還強調,中國石化工程建設有限公司的采購管理以及業務流程是嚴密規范的,落實項目集中采購、分段管理、集體評議、分級授權、監督制約,實現采購決策、操作和監督的分離。同時按照不相容崗位分離制度,將采購部分為采買組、催交組、檢驗組、物流組和綜合組,使計劃、采買、催交、檢驗、支付等崗位做到切實分離,并要求“全程在案,永久追溯”。 入職僅一年即受賄6萬元 據了解,此次事發的喬紅程出生于1986年,2011年畢業于某交通大學,研究生學歷。2011年8月進入中國石化工程建設有限公司采購部工作,在動設備采購小組任采買員。是因喬紅程前妻的父親于2012年12月向檢察機關實名舉報喬紅程受賄,朝陽區檢察院反貪局對其立案調查。 中石化在官方微博中稱,發生這起案件說明公司在管理上還存在不足。公司將在業務流程上進一步完善。喬紅程被正式批捕后,中國石化工程建設有限公司積極配合檢察機關進行調查取證。喬紅程案件發生后,公司高度重視,召開專題會議,通報案情并提醒全體員工引以為戒,增強廉潔自律意識,在采購活動中嚴格按照程序辦事。同時,進一步加強全體員工的廉潔自律教育,從思想上樹立起廉潔自律、遵紀守法的意識。中國石化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對于發生喬紅程案件深表歉意,將努力做好廉潔從業教育、完善制度建設、強化監督制約的預防腐敗措施,杜絕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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