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門叫停一批霸王條款:特價商品 概不退換
堅決遏制和嚴厲整治消費領域“霸王條款”現象,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上海工商部門近日對商業購物、旅游、衣物清洗、預付卡消費等四個行業的合同格式條款開展了專項檢查和清理。經審查,以下20個合同格式條款違反了《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及《上海市合同格式條款監督條例》等規定,作為消費領域“霸王條款”予以公布: ◆ “本寄物柜僅作物品保管,如有遺失概不負責” (免除了經營者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失的責任) ◆ “持本超市收銀條在超市自有停車場停車免費,車輛盜損責任自負” (免除了經營者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失的責任) ◆“特價商品,概不退換” (免除了經營者對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依法應當承擔的保證責任) ◆“促銷商品,售出不退” (免除了經營者對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依法應當承擔的保證責任) ◆“打折商品,不退不換” (免除了經營者對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依法應當承擔的保證責任) ◆“超市購物付款后,出門須驗票蓋章,否則不予放行” (加重了消費者責任) ◆“退、換商品包裝或外觀必須完好,否則收取相關費用” (加重了消費者責任) ◆“游客在游玩過程中造成個人傷亡的,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免除了經營者造成消費者人身傷害的責任) ◆“違反操作程序而造成傷害的,本俱樂部不負責任” (免除了經營者造成消費者人身傷害的責任) ◆“旅游行程僅供參考,變更恕不通知” (排除了消費者依法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權利) ◆“在不減少景點的前提下,旅行社保留對行程進行調整的權利” (排除了消費者依法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權利) ◆“因報名人數不足無法成團,旅行社在出發7天前通知旅游者延期或取消旅游,旅行社不承擔違約責任” (免除了經營者因違約依法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旅行社由于第三方(例如:航空公司、火車、輪船等客運公司)的原因造成本次出游行程變更或取消的,不承擔責任” (免除了經營者因違約依法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本店承接一切送洗衣物,但對洗熨結果,如褪色、縮小,本店不負賠償責任” (免除了經營者因違約依法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 “請客人在本單開出之日起一個月內來本店提取衣物,逾期本店有權自行處理” (排除了消費者的合法權利) ◆“超期一個月,衣服損壞丟失概不負責” (免除了經營者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失的責任) ◆“本卡最終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排除了消費者解釋格式條款的權利) ◆“在法律許可范圍內保留對本卡消費細則作最終修改之決定權” (排除了消費者依法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權利) ◆“本公司有權隨時修改使用須知或終止本卡效力” (排除了消費者依法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權利) ◆“此卡務必在有效期內使用,卡內金額過期作廢” (排除了消費者的合法權利) 本版撰文:陳璽撼漫畫:商華 |
關鍵詞:工商部門,霸王條款,叫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