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女為交換毒品 強迫好朋友賣淫
為了吸食毒品,張麗竟然強迫自己的好朋友小君賣淫,最終被重判。昨日,石家莊新華區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張麗犯強迫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一萬元;被告人王建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25歲的張麗由于交友不慎,學會了吸毒。但由于沒有固定工作,她經常為籌集毒資而發愁。2013年9月的一天,張麗又犯了毒癮,便找到了自己的朋友王建要毒品。王建提出由張麗介紹漂亮的女子同其發生性關系,作為交換條件,王建向張麗提供毒品。為了得到毒品,張麗同意了,并將毒手伸向了自己的好朋友小君。當天下午,張麗假意告訴小君自己搬了新家,想請小君到新家做客,單純的小君沒有多想,便跟著張麗來到了石家莊市一處單元房內。而該單元房正是王建的臨時租住地。進門之后,張麗鎖閉房門并強迫小君向王建賣淫,小君嚴詞拒絕。而張麗卻絲毫不念朋友情誼,在得到了王建給的毒品和辛苦費300元后離開。可憐的小君如同羊入虎口,被強迫發生了性關系。第二天上午小君趁王建熟睡之際,才僥幸逃脫并報警。(文中人名均為化名)(記者馮月靜 通訊員李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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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趙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