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問低價藥為何常斷頓 8部門聯手嚴防低價藥消失
二問不限高,藥價會暴漲嗎 《意見》指出,對納入國家低價藥品清單的藥品,取消針對每一個具體品種的最高零售限價,允許生產經營者在日均費用標準內,根據藥品生產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自主制定或調整零售價格,保障合理利潤。各地根據日均費用標準,確定本省(區、市)定價范圍內的低價藥品清單。 對因成本上漲或用法、用量發生變化導致日均費用突破低價藥品控制標準的,要退出低價藥品清單,重新制定最高零售指導價格。對用量小、市場供應短缺的藥品試點國家定點生產、統一定價。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醫藥價格處處長宋大才指出,日均費用控制,是從保證不增加患者負擔的角度提出來的。也就是說,放開零售價格是在一定范圍之內的。所謂日均費用,就是指患者吃一種藥一天用量的總費用。如果政府要求日均費用標準控制在3元的話,企業所定的藥價按照患者平均使用量折合成日均費用,只要不超過3元錢就可以。 取消最高零售限價后,會不會引起藥價大幅上漲?宋大才認為,《意見》的一個重要目標就是糾正常用低價藥品的價格扭曲。部分藥品價格可能會出現波動,這是正常現象,符合市場經濟規律。 他認為,低價藥品通過清單進行管理,范圍和界限是清晰的。其次,制定了常用低價藥品日均費用標準,價格還是可控的。實際上,常用低價藥品大多是多家生產的,通過有序競爭,有利于藥品價格理性回歸。只有藥品價格回歸到合理區間,企業才能持續保障供應,才有能力改善生產條件,保證藥品質量,最終受益的是廣大患者。 此外,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將加強市場價格行為監管,做好低價藥品生產成本及實際購銷價格監測,保障藥品價格合理波動。 宋大才認為,低價藥不等于短缺藥,目前低價藥品絕大部分還是多家生產、市場競爭,價格是不是能夠上漲或者大幅上漲,不完全取決于一個企業。 |
關鍵詞:低價藥,醫療 |
責任編輯:李雪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