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瓜農事件二審 4涉事城管均上訴
23日上午,備受關注的”湖南臨武瓜農事件”二審在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在此前的一審中,法院以“故意傷害罪”當庭宣布判處“湖南臨武瓜農事件”涉事的4名臨武縣城管局工作人員3年6個月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審判決后,4人均提起上訴。 2013年7月17日,臨武縣城管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當地瓜農鄧正加夫婦發生爭執,沖突中鄧正加倒地死亡,這一事件廣受社會關注。事發后,涉事城管局工作人員被刑拘,城管局局長胡郴、黨組副書記鄒紅衛被免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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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雪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