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微博賣萌喊違法車主“喝茶” 拆穿篡改號牌把戲
安丘交警大隊官方微博首發賣萌微博,約違法車主到交警隊“不見不散”,引眾多網友關注。(微博截圖) 濰坊市交警支隊官方微博也于18日轉發安丘交警大隊的賣萌微博,并邀約違法車輛到交警隊“喝茶”。 4月18日,山東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官方微博也轉發了賣萌微博,并賣萌邀約違法車主到安丘交警大隊“喝茶”。 21日,違法篡改車牌的車主被找到,并處以行政拘留10天,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圖中號牌中的“7”明顯是用磁性數字貼貼上去的,覆蓋了原來的“V” “親,安丘交警喊你回家,可能是喝茶,順便聊聊怎么把V變成7的。”18日,@安丘交警在微博上向違法篡改號牌的車主賣萌喊話后,引眾多網友“哄堂大笑”。而后,濰坊公安局交警支隊、山東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的官方微博接連轉發@安丘交警微博,并將賣萌繼續升級。很多網友對此“點贊”,還有網友向安丘交警提供違法車輛線索,幫助交警最終拆穿用“數字貼”篡改號牌的把戲。 省市縣三級““察蜀黍”微博賣萌喊違法車主到交警隊“喝茶” “尊敬的魯GNV8XX的汽車車主/駕駛員您好,我們發現您在使用機動車號牌貼紙方面有獨特‘技能’和高超的‘手藝’,特邀請您來安丘交警大隊做一次‘技能展示’,為了表達我們對您的熱情,我們已經鎖定了您的愛車信息,讓我們不見不散! ”4月18日10時許,安丘市交警大隊官方微博@安丘交警發布了這條語言幽默的微博,并在下方附了兩張車牌篡改前后的監控截圖。大眾網記者看到,兩張照片里的紅色面包車從外形來看,后窗玻璃上都寫著“XX親情服務”,并綴有1596503XXXX的手機號碼,屬于同一輛車,但車牌號卻有所不同,第一張顯示號牌為魯GNV8XX,而第二張則顯示為魯GN78XX,而安丘交警隊在照片上標注的藍色箭頭顯示,號牌上的數字“7”有明顯的改動痕跡。 該微博由于語言幽默,既巧妙地表達出了該車輛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又起到了催促車輛駕駛員到交警大隊接受調查處理的作用,立刻引起了網友的廣泛關注。不僅如此,濰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官方微博@濰坊交警于當天轉發了該微博,并賣萌式地跟評說:“親,@安丘交警喊你回家,可能是喝茶,順便聊聊怎么把V變成7的。”不久,山東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官方微博@山東省公安廳交警總隊也對轉發該微博,跟評說:“忘了說了,帶上點錢,喝茶是交錢滴”。 由于省市縣三級“交警蜀黍”的首次微博集體賣萌,這條微博被大量網友轉發擴散,截至發稿時,微博閱讀量達22萬多次,被轉發490多次。有的網友評論說:“警察蜀黍也集體賣萌了,好萌的語言吖,真心贊一個”,而有的網友則說:“安丘交警的發布方式很幽默,贊一個”,還有網友調侃違法車主說:“這茶必須喝,還得喝好”、“司機你這么牛你家人知道嗎”等等。與此同時,有熱心網友通過微博評論向安丘交警提供線索:“XX公司的服務車,我天天見!” 網友微博向交警提供違法車輛線索幫交警拆穿號牌由V變7的把戲 23日,大眾網電話聯系了安丘市交警大隊民警。據民警介紹,收到熱心網友提供的線索后,微博管理員立即通過微博私信與他取得聯系。他告訴交警,因家就在該公司附近,經常看到該車外出。于是,在不到兩個小時的時間里,交警便確定了違法車輛的所屬單位,并著便裝以買車的名義到線索中所說的一家汽車銷售公司進行排查,發現該公司確實銷售這一品牌汽車,但卻沒有發現那輛篡改號牌的違法車輛。 辦案民警告訴大眾網記者,他們認為車輛駕駛員可能已經看到了微博,害怕受到嚴重的處理,所以將車藏匿。為此,安丘交警大隊抽調法制民警參與對違法車輛的違法認定和證據收集,在確認該車長期使用篡改的機動車號牌后,安丘交警大隊隨即對該車進行立案。 此時,微博上的部分網友開始詢問違法車輛的搜尋結果,甚至有的網友還對辦案人員的辦案能力提出了質疑。安丘交警大隊辦案民警告訴記者,21日下午,他們決定到車主戶口所在地——安丘市新安街辦某村進行排查,人員兵分兩路,第一路乘便車、著便裝,到村內摸排,第二路乘警車、著警服,在某村附近等信。15時10分許,第一路民警在駕車趕到某村村口一轉彎處時,發現該車停在一商店門口。5分鐘后,一名30歲左右的青年上車啟動車輛外出。第一路人員在駕車緊跟其后的同時,電話告知了第二路人員該車的行駛路線,當該車沿鄉村公路由北向南行駛約一公里后,駕駛員看到了由南向北行駛的警車,急轉彎進入一個胡同。兩路辦案民警迅速進入胡同內將該車查獲,當場收繳帶有磁性的號牌數字貼“7”一枚,并將該車主劉某書面傳喚到安丘交警大隊城北中隊接受詢問。 經詢問,駕駛員劉某(男,現年30歲,安丘市新安街道某村人,系魯GNV8XX車主,自2010年2月在安丘某汽車銷售公司工作至今)對長期使用變造機動車號牌的交通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據交待,其于2013年12月駕車到某購物城停車場停車,見一名男青年在停車場附近兜售車牌數字貼,就花30元錢買了兩個“7”字車牌磁性數字貼。因其車輛累計有10余次交通違章,從12月份開始,為逃避電子警察抓拍,上路前就把這兩個“7”車牌數字貼分別吸附在該車的前后車牌“V”上,將原車牌為魯GNV8XX變為魯GN78XX,回家后就將這兩個車牌數字貼取下。2014年3月底,其到安丘市中醫院看望病人,把車停在安丘市中醫院附近,數字貼被人偷去一個。之后,其就把剩下的一個車牌數字貼貼在車后牌上,直到2014年4月19日停止使用。 4月21日,安丘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依法將劉某行政拘留10天,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12分。在查獲該車后,@安丘交警建立了“不見不散”的微博專題,第一時間將該案件的相關信息向關心此事的廣大網友進行通報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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