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活動型”走向“機制型” 打造亞太教育高地 長三角探索教育深度協作機制
人民網上海7月9日電 (記者姜泓冰)教育部首次出臺文件推進區域性教育發展。長江三角洲三省一市簽署一系列協議,創新區域教育合作體制機制,旨在打造亞太地區教育高地。 第六屆長三角教育協作發展會議7月8日在上海,開幕教育部相關部門和江、浙、皖、滬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學校校長等約150人出席。會議就深化落實教育區域協作達成廣泛共識,簽署了長三角地區民辦教育培訓機構聯管機制協議、中等職業教育數字化資源共建共享協議、教育行政干部掛職交流合作協議、聯合發布“長三角區域教育發展報告”協議、共建基礎教育質量評估指標體系協議和上海音樂學院與浙江省文化廳戰略合作框架協議、蘇州大學與湖州師范學院合作框架協議等七份新合作協議。 今年6月,教育部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推進長江三角洲地區教育改革與合作發展的指導意見》。教育部發展規劃司副司長張泰青和政策法規司副司長柯春暉表示,這是教育部第一次針對一個區域的教育協作發展出臺文件。希望通過深化長三角地區教育協作發展,探索教育管理體制、辦學體制、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及區域教育一體化建設新路,在全國率先實現教育的協同化、均衡化、現代化,為其他區域教育合作提供經驗和示范,打造亞太地區教育高地。 長三角地區是我國綜合實力最強、教育資源最豐富的地區之一,教育發展在全國處于領先水平。以義務教育為例,2013年至2014年上半年,江蘇省89個縣市區、上海市全部17個區縣和浙江省33個縣市區都已率先通過了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國家督導。據悉,浙江省已提出申請,希望今年內全省其余58個縣市區都能通過國家督導驗收。 在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和社區教育等方面,長江三角洲地區一樣走在全國前列。三省一市高校毛入學率均超過全國平均水平,大學教育已從大眾化邁入普及化階段,大學辦學和人才培養已從關注數量轉向關注質量。 長三角教育協作機制自2009年3月建立,區域內的教育聯動發展取得了積極進展,至今已先后簽署了“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設立教育合作研究中心”、“長三角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合作協議”、“長三角教育現代化評價指標體系研究”、“高層次應用型人才合作培養”、“各層次教師培訓合作”等34份項目協議,在共同培養培訓教師、共享教育教學資源、共建實驗實訓基地、共推教育教學改革等方面開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合作。 |
關鍵詞:教育教學改革,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實訓基地,教育部,機制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