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長城代表:加快立法保障消費品安全
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建立健全消費品質量安全監管、追溯、召回制度,嚴肅查處制售假冒偽劣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對此,全國人大代表、國家質檢總局原副局長蒲長城建議,加快制定消費品安全法,保證消費品安全,保障消費者人身健康和安全。 蒲長城介紹說,在消費品安全領域,由于工業產品中新技術、新材料的廣泛應用,消費品品種數量急劇增長,企業產品出現因設計、制造缺陷產生不安全質量問題的風險加大。隨著中國由模仿型消費進入個性化消費時代,消費者面臨前所未有的消費品安全風險和威脅。 近年來,我國質量水平總體呈穩定提高狀態。國家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檢出率近5年來整體呈下降趨勢,制造業質量競爭力指數連續15年增長。但是我國當前質量問題依然嚴峻,從我國網絡銷售產品抽查數據來看,2014年質檢總局對兒童玩具、服裝、鞋類、背提包和小家電5大類電子商務產品進行了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檢出率高達26.1%。 “面對與產品質量有關的公共安全問題,有必要制定專門的法律,規范生產企業建立更加完善的產品設計開發、質量控制、服務監督體系,當發現消費品缺陷時,督促企業采取警告、撤回、召回等補救措施,消除缺陷消費品對公共安全的威脅與危害。”蒲長城說。 蒲長城建議應加快制定消費品安全法,確立消費品生產經營者的安全保障義務,建立全面有效的監管制度,建立切實發揮行業自律、消費者維權、社會監督作用的共治格局。 他說,消費品質量安全問題突出,應通過立法進一步對監管部門的職責進行明確界定,對第三方檢測認證機構的義務和責任進行明確。立足中國實際,積極吸收國際先進經驗,應通過立法明確規定建立消費品傷害監測、消費品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缺陷消費品召回、消費品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置、消費品質量安全信息共享與合作等制度。 同時,應當確立鼓勵消費品領域充分發揮行業自律、消費者組織維權作用的制度規則(如支持建立消費品糾紛的行業調解制度、消費品糾紛仲裁制度、公益訴訟制度等);確立方便消費者投訴、維權的制度規則,調動消費者維權積極性(完善質量擔保制度、侵權賠償制度,建立統一便利的投訴制度,建立小額訴訟制度等)。 |
關鍵詞:消費品,蒲長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