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紅河:3起紀檢監察系統工作人員違紀違規被處分
新華網昆明6月15日電(記者白靖利)足浴以“餐費”的名義報銷、借閱案件卷宗導致遺失、開著公車到昆明辦私事……云南省紅河州紀委近日通報了3起紀檢監察系統工作人員違紀違規案例,3人分別受到嚴重警告、免去領導職務等處分。 這三起案例分別是: 瀘西縣紀委派出第二紀工委書記王紹洪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問題。2015年1月,王紹洪參加瀘西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會議,會后與瀘西縣衛生局、永寧鄉衛生院等單位部分領導一行7人到瀘西某酒店足浴,永寧鄉衛生院以“餐費”名義違規報銷了該筆費用共計900元。瀘西縣紀委給予王紹洪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人員也受到相應黨紀處分或組織處理,并責令7人承擔了違規報銷的費用。 個舊市紀委監察局派出第六紀工委原副書記、監察分局局長李文清失職問題。2014年3月,李文清因工作需要,向個舊市公安局紀委借閱案件卷宗,因保管不善致使該案件卷宗遺失。個舊市委給予李文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領導職務,并調離個舊市紀委監察局。 個舊市紀委監察局駕駛員張瓚公車私用問題。2014年中秋節期間,張瓚違反規定,擅自駕駛市紀委市監察局公務用車到昆明辦私事。個舊市紀委給予張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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