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起管黨治黨責任是央企黨組“硬任務”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16日公布了中央巡視組向部分央企黨組反饋的巡視情況。同日,剛出臺的《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向社會公布。將“巡視清單”與條例相對照,暴露出部分央企黨組在管黨治黨方面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的問題。 條例規定,黨組應當認真履行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責任,加強對本單位黨的建設的領導,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巡視卻發現,有的央企黨的建設滯后于企業發展,黨組織作用弱化、地位虛化、功能空化現象長期存在。 條例規定,黨組應當貫徹黨管干部原則,從嚴管理監督干部。巡視卻發現,有的央企選人用人不規范,“帶病上崗”“帶病提拔”時有發生,甚至存在弄虛作假違規提拔干部問題和違反回避原則“近親繁殖”現象。 條例規定,黨組應當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支持紀檢監察機構履行監督責任。巡視卻發現,有的央企黨組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履行“一崗雙責”意識不強;紀檢監察機構缺乏責任擔當,監督責任虛化。 條例規定,黨組應當嚴格落實中央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各項規定,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巡視卻發現,有的央企奢侈浪費問題依然存在,個別干部生活腐化,一些干部刁難客戶、吃拿卡要。 中央巡視工作為央企黨的建設敲響警鐘,黨組條例為央企黨的建設樹立了規范。央企黨組應以巡視發現問題為導向,對照黨內法規真正扛起管黨治黨的責任。堅持全面從嚴治黨,牢固樹立國有企業必須堅定不移堅持黨的領導的觀念;加強對本單位黨建工作的領導,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支持紀檢監察機構履行監督責任;堅決反對“四風”,從嚴管理干部。 |
關鍵詞:管黨,治黨 |
責任編輯:劉江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