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晉寧兩村干部挪用侵吞上千萬征地補償款
人民網昆明6月25日電(李發興)記者25日從昆明市檢察院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云南省昆明市晉寧縣晉城鎮南門村委會原主任李建新、黨總支書記周彬利用職務便利挪用860萬元、侵吞260余萬元的征地補償等款項,并進行營利活動。 據昆明市檢察院新聞發言人吳丹丹介紹,2011年至2013年,李建新、周彬分別利用擔任昆明市晉寧縣晉城鎮南門村委會主任、黨總支書記的職務便利,在協助晉寧縣晉城鎮人民政府管理征地補償款、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款時,共同將征地補償等款項共計860萬元挪用歸個人及他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 此外,李建新、周彬二人在協助晉寧縣晉城鎮人民政府征地補償款、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款兌付給村民的過程中,共同采取虛報賬目支出,冒領資金的方法,侵吞國家征地補償款260余萬元,其中李建新侵吞180余萬元,周彬侵吞75萬元。二人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賄賂共計98萬元,其中李建新收受賄賂51.5萬元,周彬收受賄賂46.5萬元。 目前,該案已向法院提起公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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