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馬駿:綠色債券應成為重要融資渠道
綠色債券應成為重要融資渠道 ——訪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首席經濟學家馬駿 記者:在您的設想中,未來的綠色金融體系內,綠色信貸與投資的專業投資機構、財政金融政策支持、市場基礎設施和法律基礎設施建設必須協調發展。您能否具體解釋? 馬駿:金融機構的能力建設是提高綠色投資回報率和防范風險的基礎,而專業化運行則是能力建設的關鍵之一。比如,專門從事綠色投資的英國綠色銀行,啟動了兩年半,已退出的項目的內部收益率就達到10%,未來還會更高。再比如,我國的興業銀行在建立了專業化的環境金融事業部之后,不良資產率僅為0.2%。政策支持(包括對綠色貸款、綠色債券的貼息、增信、簡化審批程序等)則是降低綠色項目融資成本的關鍵。市場基礎設施指的是為綠色金融市場提供規范、基礎信息、分析工具等,它們的功能之一是讓投資者以最低的成本找到合適的綠色投資標的。法律基礎設施包括強制性環境信息披露、在高風險領域實現強制性環境責任保險、明確貸款人的環境法律責任等,目的在于用法律手段來影響金融機構的偏好,起到抑制污染性投資、激勵綠色投資的作用。 記者:除了剛才提到的綠色信貸這種間接融資方式,直接融資也是綠色金融的重要環節。近來國際上綠色債券市場發展較為迅速,據統計2014年的全球綠色債券發行量是2013年的三倍。綠色債券的吸引力體現在哪些方面,投資者的熱情能否持續,相關部門需要做哪些工作來鼓勵綠色債券的發展? 馬駿:綠色債券應該成為綠色信貸、綠色股權融資之外的一個為綠色項目提供融資的重要渠道。除了提供新的融資渠道之外,綠色債券的一個重要優勢在于它可以解決期限錯配的問題。銀行的平均負債期限只有六個月,很難大量支持中長期的綠色貸款。如果可以發行五年、十年的綠色金融債,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其提供中長期綠色貸款的能力。另外,如果能夠培育出一批有綠色偏好的投資者,政府在政策層面給予支持和便利,就可能進一步降低綠色債券的融資成本和提升融資的便利程度。有關監管部門將會在對綠色債券的定義、用途、信息披露等方面對綠色債券市場的發展提供規范性意見。 記者:與綠色金融相關的一個問題就是為發債企業和項目進行評級,以及定量地評估投資項目的環境成本和效益。綠色評級標準應該如何建立?公益性的環境成本核算體系的缺失是否會成為制約綠色金融發展的一個短板? 馬駿:這個問題涉及幾個方面的內容。第一是第三方的認證和評估問題。第三方對綠色債券的認證和評估功能可由專業的研究咨詢機構來承擔。國外已經有七八家為綠色債券提供第三方認證和評估報告的機構。在綠債發行之前,發行主體可以請第三方機構提供綠色債券的認證。在發行之后,第三方機構可以提供對資金用途和節能減排效益的評估。 第二是對發展綠色債券的主體或綠色債券本身進行綠色評級。目前,評級公司評級的內容主要為信用風險,未來應鼓勵在評級報告中加入環境影響的分析,形成綠色評級。綠色評級里包含有關發債企業或債券所投資項目的環境影響的內容,如果環境表現好就加分,差則減分。有社會責任感的投資者會傾向于看這個綠色評級。如果越來越多的投資者關注綠色評級,就能幫助一些綠色債券降低融資成本。 第三是建立公益性的項目環境影響評估系統。機構投資者在投資時,應該要定量評估所投資企業或項目的環境成本(如排放)和減排效益,比如某種清潔能源項目能比普通煤電項目減排多少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并在此基礎上選擇進行哪些綠色投資。但是,這些評估方法、數據是十分專業的,讓每個投資者和企業都去開發這樣的方法和系統是一種資源的浪費。應該有服務于整個社會的、公益性的項目環境影響評估系統。這樣的系統也將為綠債的第三方評估機構、評級機構以及各類綠債投資者提供便利的評估工具。 記者:您在合理規劃碳交易配額和交易機制、提高市場流動性方面有什么建議? 馬駿:碳交易市場是國外,尤其是歐洲用來激勵減排的重要手段,也是碳金融產品的基礎。我國已經宣布,從明年開始,將構建全國性的碳交易市場。我認為,在構建我國碳市場的過程中應該關注如下幾個問題:一是碳配額的確定應該充分考慮到經濟周期的影響,保證一定的稀缺性,避免在經濟下行時碳價格過度下跌。如果價格太低,就無法構成對努力減排者的激勵。二是要通過豐富產品、推出碳期貨、建立做市商制度、引入各類投資者等方法提高二級市場的流動性。一個沒有流動性的市場所產生的價格波動太大,沒有可信度,也難以成為一些碳金融產品的基礎。三是要發展碳基金、碳租賃、碳債券等產品,發展以碳收益作為抵(質)押的綠色信貸,提升碳金融的融資功能。(經濟日報記者 張 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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