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扶持政策調整
日前,滄州市調整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將在國外及港澳臺接受高等教育的回國(內地)人員納入扶持范圍,他們可憑教育部門學歷認證和《就業創業證》,享受與高校畢業生同等的就業創業扶持政策。 根據滄州市出臺的新政策,目前高校畢業生享受的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包括:高校畢業生在畢業5年內自主創業(含網絡創業,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初次從事個體經營和創辦小型企業的,可申領創業補助。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初次創辦小微企業(不包括入駐創業園區和創業孵化基地的),可獲創業租金補貼,而入駐創客空間、創業咖啡、創新工場等新型孵化模式和入駐“兩高”創業園進行創業的,可享受房租、物業費、水電費補貼。同時,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合伙經營與組織起來就業的,可享受創業擔保貸款。 另外,對于選擇就業的高校畢業生,低保家庭高校畢業生可申請求職補貼2000元。畢業兩年內高校畢業生申報靈活就業,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并在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就業登記的,可申領社會保險補貼。而畢業兩年內的高校畢業生進入中小微企業就業并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政府將給予所在中小微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
關鍵詞:就業,扶持政策,調整 |
責任編輯:劉江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