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建設首個國家級大數據綜合試驗區被批復
2月2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央網信辦發函批復,同意貴州省建設國家大數據(貴州)綜合試驗區,這也是首個國家級大數據綜合試驗區。此舉旨在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的通知》(國發【2015】50號),加快實施國家大數據戰略,促進區域性大數據基礎設施的整合和數據資源的匯聚應用,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批復提出,堅持創新發展、協調發展、綠色發展、開放發展、共享發展理念,國家大數據(貴州)綜合試驗區將通過3-5年時間探索,有效打破數據資源壁壘、強化基礎設施統籌,打造一批大數據先進產品,培育一批大數據骨干企業,建設一批大數據眾創空間,培養一批大數據產業人才,有效推動相關制度創新和技術創新,發掘數據資源價值,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動經濟轉型升級。 國家大數據(貴州)綜合試驗區將圍繞數據資源管理與共享開放、數據中心整合、數據資源應用、數據要素流通、大數據產業集聚、大數據國際合作、大數據制度創新等七大主要任務開展系統性試驗,通過不斷總結可借鑒、可復制、可推廣的實踐經驗,最終形成試驗區的輻射帶動和示范引領效應。 開展數據資源共享開放試驗。制定貴州省政務數據資源共享管理辦法,建立政務數據資產登記制度和政務數據資源目錄體系,探索建立政務數據資源審計和安全監督制度,建立健全大數據安全保障體系。加快整合人口、法人、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宏觀經濟等基礎數據庫,集聚“云上貴州”平臺,2017年底前實現省、市兩級政府部門信息系統100%接入“云上貴州”平臺。建立完善公共數據開放共享清單,實施數據開放計劃,依法開放公共數據,鼓勵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進行商業模式創新,孵化大數據增值服務企業。 開展數據中心整合利用試驗。統籌政務數據資源和社會數據資源,推動建設南方數據中心,對分散數據中心進行整合,集聚一批云計算數據中心,形成綠色環保、低成本、高效率的大型區域性數據中心,探索納入國家數據中心體系,面向本區域、其他區域和中央部門、行業企業等用戶提供應用承載、數據存儲、容災備份等數據中心服務。 開展大數據創新應用試驗。在宏觀調控、市場監管、社會治理、信用建設、商事管理、生態環境等領域開展政府治理大數據創新應用,實施“數據鐵籠”、大數據治稅等重點工程,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實施“精準扶貧云”示范工程,建立西部貧困地區大數據精準扶貧的示范應用。推進健康醫療、交通旅游、文化教育等重點民生領域大數據應用,實施大數據惠民工程,提升公共服務水平。 開展大數據產業聚集試驗。推動傳統產業與大數據融合發展,推動大數據在工業、農業和現代服務業的示范應用,發展智能制造、農業大數據、電子商務等新興產業和新興業態,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 積極培育大數據產業生態體系,發展大數據核心業態、關聯業態和衍生業態。打造大數據金融服務平臺,推進互聯網+普惠金融發展。打造一批滿足大數據重大應用需求的產品、系統和解決方案,培育一批大數據骨干企業,建設一批大數據眾創空間和孵化器,培養一批大數據產業人才,建成有特色、可示范的大數據產業發展集聚區。 開展大數據資源流通試驗。以貴陽大數據交易所等為載體,構建大數據資源流通平臺,建立健全數據資源流通機制,完善大數據資源流通的法規制度和標準規范,形成大數據流通、開發、使用的完整產業鏈和生態鏈,促進大數據跨行業、跨區域流通。 開展大數據國際合作試驗。積極參與大數據相關國際合作框架體系內的國際研發和項目交流,打造“數博會”等國際會展交流平臺,探索推進數字“一帶一路”。引導國內外企業加強大數據關鍵技術、產品的研發合作,推動我國大數據產品、技術和標準“走出去”。 開展大數據制度創新試驗。將服務模式創新、政策制度突破、體制機制探索作為大數據試驗區建設的重點,建立大數據地方法規規章,推動數據資源權益、個人隱私保護等相關立法先試先行,探索建立大數據關鍵共性標準,創造有利于推動大數據創新發展的政策體系。 按照批復要求,大數據綜合試驗區要在控制好試點風險以及保障國家安全、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和個人隱私保護的基礎上,進行大膽探索、創新發展。通過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機制,落實責任,合理配置資源,有力有序有效推進創建工作落實。同時,強化對試驗區建設實施進度的跟蹤分析和監督檢查,加強對應用成效的量化評估,定期和及時總結經驗、協調解決問題、推廣應用成果。 |
關鍵詞:大數據,貴州,基礎設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