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警方成功破獲豐寧“6 .27” 特大盜竊金店案
長城網7月18日訊(記者 寧曉雪 李全)近日,記者從河北省公安廳獲悉,豐寧“6 .27”特大盜竊金店案件成功破獲,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王某盜竊的銀質手鐲。圖片由河北省公安廳提供
據悉,2016年6月27日凌晨,承德豐寧滿族自治縣云龍大世界商場內黃金商鋪保險柜被撬盜,3.5萬元現金和價值130余萬元的黃金、鉑金等飾品被盜。案發后,河北省公安廳副廳長李國華多次就案件偵辦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廳刑偵局王星亮局長坐鎮一線指揮案件偵破。 在破案過程中,刑技人員反復深入案發現場進行勘查,查找與案件相關的痕跡物證,從中搜集各類蛛絲馬跡,現場提取各類檢材、印跡24種(份),及時對相關物證進行檢驗鑒定,服務了案件偵破。 除了物證搜集,專案組還全面調取了案發現場周邊的視頻監控及重要路口的治安卡口,確定了犯罪嫌疑人來去路線,查找犯罪嫌疑人在縣城的活動軌跡。經工作發現,6月27日凌晨1時16分許,犯罪嫌疑人騎乘紅色直梁兩輪摩托車到達案發現場,作案后,于1時39分許乘摩托車逃離現場,逃往內蒙古多倫縣方向。 王某盜竊的玉鐲。圖片由河北省公安廳提供
通過與周邊地區及省份開展案件串并,專案組發現,內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2013.10.10”特大盜竊金店案(被盜金銀物品價值280余萬元)、通遼“2012.10.06”特大盜竊金店案(被盜金銀物品價值290余萬元)兩起案件在作案手段、侵害目標、作案方式、嫌疑人體貌特征等方面具備串并條件,極大可能是同一名犯罪嫌疑人所為。隨即,專案組派偵技人員趕赴案發地詳細了解案情,開展案件串并,進一步拓展信息渠道。 專案組圍繞犯罪嫌疑人的行動軌跡、電子物證細心研判,最終鎖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男,45歲,長春市雙陽區人)。此人曾于2001年因盜竊汽車、私藏槍支,被判有期徒刑11年。 7月1日,河北省公安廳刑偵局大要案支隊政委孫玉昭、承德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支隊長孫曉東帶領專案民警趕赴吉林省開展工作。7月2日,在吉林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在一超市廣場內成功將犯罪嫌疑人王某抓獲,并在其居住地、車庫等地,悉數查獲其從豐寧盜走的3.5萬元現金、價值130余萬元的金飾品,以及撬盜保險柜工具、煉化金飾品器具和作案車輛等涉案財物。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王某供述了6月27日在豐寧金店盜撬保險柜盜走現金和金飾品的犯罪事實。深挖后,王某又供出另外三起案件:2013年10月10日,王某竄至內蒙古巴林右旗十鑼金店,盜取黃金飾品6000余克及珠寶,價值280萬余元;2014年8月15日,王某竄至內蒙古和林格爾縣盜竊宏鑫首飾金店,盜取黃金飾品2900余克,價值86萬余元; 2016年7月1日,王某竄至遼寧公主嶺鼎鑫金店,盜竊銀質手鐲104個和玉石手鐲12個,涉案金額4萬元。 目前,王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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