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騎車移動群發垃圾短信 獲利2萬獲刑7個月
小伙伴們,你們在網上看到的那種電瓶車上帶個發射裝備,然后到處騎行,強制阻斷手機運營商信號,向人群發送自己想要發送的任何信息的事情,在成都發生了…… 8月10日,成都市武侯區法院對外公布,何某在近日被該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原因就是何某干了上述事情,觸犯刑法構成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 8000元買一臺群發短信設備 法官在法庭上查明了事情的經過: 何某一直從事代辦信用卡還款業務,通過幫助他人進行信用卡還款的方式賺取收入。為了增加業務量,他用8000元購買了一臺可以群發短信的無線電發射設備,并將該設備安裝在電瓶車后座。 從2015年11月中旬起,何某騎著電瓶車在成都市人群密集區域,向不特定人群群發短信,短信內容為:你好!不要再為信用卡到期還款發愁,我公司專業墊資代還、取現,辦理提款、取現、移動POS機,如需辦理請電186XXXXXXXX。 發送垃圾短信 獲利2萬余元 2015年12月25日下午,何某利用無線電發射設備在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來福士廣場”向周圍不特定人群發短信時被民警現場擋獲。此時何某已通過該無線電發射設備累計發送短信21563條,獲利2萬余元。 經鑒定,何某構買的該無線電發射設備屬于未取得型號核準、非法生產的無線電發射設備,有阻斷手機接入運營商基站信號并發送短信的功能,受其影響的GSM手機用戶一般會短暫脫網,無法正常使用合法運營商提供的服務。該設備能對中國移動和聯通的GXM900MHz的基站設備產生同頻干擾。 何某的行為是違法的! 公訴機關以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對何某提起公訴。 被判有期徒刑七個月 成都市武侯區法院經審理后認為,何某擅自使用無法電發射裝備和無線電頻率,向不特定人群強制群發短信,并造成接受短信的手機脫離網絡,干擾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公訴機關的指控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 落入法網后,何某如實陳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在法庭也當庭認罪,法庭認為何某歸案后的行為屬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近日,武侯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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