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座校車硬塞進28名幼兒超載233% 校車司機被公訴
法制網沭陽(江蘇)8月12日電 記者馬超 通訊員王義 趙玉梅 駕駛無資質“校車”接送幼兒園學生,核載9人卻硬塞進28名幼兒及1名跟車人員,超員率約233%。8月11日,江蘇省宿遷市沭陽縣檢察院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對校車司機、被告人榮某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該案也系刑法修正案(九)實施以來,宿遷市提起公訴的首例校車超載入刑案件。 經查,榮某,男,38歲,駕駛員,沭陽縣人。今年2月起榮某駕駛無“校車”資質的蘇EXXXX小型普通客車(核載9人)為該縣華沖鎮某幼兒園從事校車接送業務。同年5月5日,榮某駕駛該車從該縣萬匹鄉某村搭載幼兒園學生,后沿該鄉華朱路由西向東行駛至華沖鎮某幼兒園東側路段時,被執勤民警查獲。經現場清點,該車實際載有幼兒學生員28人,跟車人員1人,超員約233%。 沭陽縣檢察院審查認為,被告人榮某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未取得校車標牌,從事校車業務,且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遂向法院提起公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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