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管理政策1日起實施 石家莊發細則征求意見
長城網11月2日訊(記者 張天虎)11月1日,交通運輸部等7個部門聯合頒布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施行,網約車也正式有了合法身份。按照《辦法》規定,私家車轉為網約車需滿足多項條件。 為更好地滿足社會公眾多樣化出行需求,促進出租汽車行業和互聯網融合發展,規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行為,保障運營安全和乘客合法權益,2016年7月27日,由交通運輸部、工信部等7部委聯合發布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要求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暫行辦法》對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作出了規定: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后駕駛記錄,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暴力犯罪記錄。網約車平臺公司及網約車駕駛員違法使用或者泄露約車人、乘客個人信息的,由公安、網信等部門依照各自職責處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辦法》施行后,石家莊時的網約車狀況如何?11月1日下午14時許,記者在網上預約了自萬達廣場前往北二環方向的出租車,三分鐘內,車輛到達接客地點。 談到《辦法》的施行對網約車的影響,司機陳師傅表示,“對于乘客來說,現在打車的費用并沒有多大變化,車輛也暫時沒有減少、乘客打車的等待時間也沒有變動。” 近日石家莊市交通運輸局發布了《石家莊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對申請經營網約車的車輛提出了八點要求。 根據規定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需要有服務所在地戶籍或取得服務所在地居住證,需要持有健康證明,還要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一個人不能同時注冊登記兩輛及以上網約車。 經常網絡約車往返于家庭與單位的“80后”小伙劉寶江稱,網絡約車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乘客,減少了乘客等待時間,但在人身安全、保險理賠、保護乘客隱私等方面還需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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