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美滿的婚姻 “戀愛險”不是“不分手”的保障
導語:雙十一光棍節(jié)臨近,應屆畢業(yè)生小寧購買了一份“戀愛險”,引發(fā)熱議。這份保險從保單生效之日起3年后至13年內,投保人與指定心上人結婚,即可獲得結婚禮金或玫瑰花。“戀愛險”能保住愛情嗎? 購買“戀愛險”不過是精神慰藉 每個人都想把愛情進行到底,談一場永不分手的戀愛。可如今,純美堅貞、經得住誘惑的愛情太少,想用一份“戀愛險”保住愛情,不過是不切實際的一廂情愿罷了。當然,大多數(shù)投保者也明白這個道理,不會迷信“戀愛險”能為自己帶來忠貞不渝的愛情,所以,選擇“戀愛險”只關浪漫,無關愛情。 兩個人相愛三年,修成正果,步入婚姻的殿堂,這是非常令人期待的完美結果。然而,現(xiàn)實社會中的不確定性太多,充滿了無限的變數(shù),尤其受物欲熏陶的年輕人,他們愛情觀念中的責任感不強,閃婚閃離現(xiàn)象增多,對待婚姻和愛情的態(tài)度更加魯莽和草率。有數(shù)據顯示,中國的離婚率連續(xù)七年增加,一紙婚約尚不能約束夫妻的契約精神,婚姻“城墻外”的自由青年更不會拿感情當回事。保險企業(yè)算準能保持3年的愛情且喜結良緣的比率不高,才敢投放“戀愛險”,試想,如果在三十年前,保險企業(yè)敢賣這樣的“戀愛險”產品嗎? 消費者通過購買戀愛保險得到“結婚承諾、安全感”的精神慰藉,充其量是一種阿Q式的自我心理安慰。保險企業(yè)賣“戀愛險”不單純是一種炒作噱頭,更是沖著盈利去的。坦誠地說,“戀愛險”讓我徒增悲涼,畢竟,保險企業(yè)把對現(xiàn)在年輕人的愛情不看好當成賣點,而且這也基本上符合社會實情。 “戀愛險”難掩其商業(yè)本質 保險是一種經濟形式,而將戀愛引入到保險產品,不得不說是迎合年輕情侶口味的一種創(chuàng)新。可不論產品外衣多么美好,亦無法掩飾其商業(yè)本質。“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都是耍流氓”戳中的,是部分女生想為愛情“投保”的戀愛心理。而付出兩三百元的投保金,就可能在未來的婚禮上,獲得一顆“半克拉心形鉆石”或是一萬朵玫瑰,這于男生而言也是浪漫之余不乏經濟考量。再加上保險公司在特定的時間,針對大學生推出優(yōu)惠價,并贈予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這份專為年輕情侶量身打造的保險產品,由此看來不火似乎都很難。 但問題是,愛情的延續(xù)可以寄托在保險單上嗎?如果指望以此維穩(wěn)愛情,那就太可笑。從簽署保單往后三年,這是一道很難跨過的坎。能否經受住時間的考驗,牽涉到諸多方面的現(xiàn)實問題,購買“戀愛險”如果只是圖一時新鮮,則大可不必浪費這幾百元,倒不如給戀愛對象買點衣物、零食之類的干貨來得實在。因為這樣的保險只是一種商業(yè)噱頭,跟風入套實在沒有必要。如果確實是經過深思熟慮,對戀愛走向婚姻有著足夠的信心或憧憬,也不失為一種選擇。這種保險的回報率的確較高,只是在購買保險時,務必要認清相關條款,以免日后產生分歧。 不必對“戀愛險”過分苛責 讓愛情保鮮 禮物是在戀愛中的每一個重要節(jié)點表達愛意的出口。確實,情侶間互送禮物的意義有時并不在于它的價值,更重要的是禮物所承載的東西、想寄托的情感、想給予的承諾。可以說,“戀愛險”的“橫空出世”,不僅可以給對方一個驚喜、一個浪漫,更能極具創(chuàng)意地表達愛情。尤其是對于大學生來說,“畢業(yè)就分手”的校園戀情已是經常可見,雖然不是每一對校園情侶都能攜手步入婚姻的殿堂,但在某種程度上,“戀愛險”能夠作為一種提醒,提醒大學生們嚴肅認真地對待校園戀情。況且,“戀愛險”投保費用并不高,大學生還有一定的優(yōu)惠。如果自購買之日起3年以后13年以內的任意一天,購買人與當時投保時指定的心上人領取結婚證,即可領取1999元現(xiàn)金。可見錢不多,但收益卻不少。因此,對于“戀愛險”,實在不必過多的上綱上線和口誅筆伐,即使不能保險愛情,也可能讓愛情保鮮。 是一份承諾 我們都知道,“保險”是不發(fā)生保單的結果為賺。盡管“戀愛險”也屬于保險的一種,想必設計者在設計這款產品時也是希望每對情侶都可以天長地久,換句話說,他們的初衷是為戀人的幸福而“賠”。基于這一點,相信無論情侶們在未來的感情路上遇到怎樣的風雨,都一定能想起這份禮物,彼此信任、不忘初心。 雖然“戀愛險”并不是“不分手”的保障,但它卻是一份承諾的寄語與一份決心的見證,因此,我們不必對“戀愛險”過分苛責。其實,誰都明白,愛情并不能完全靠“戀愛險”來作保障,它更需要兩個人用心經營、用愛呵護。愚以為,只有真正把愛情掌握在自己手中,才是上策;唯有兩個人真心相愛,才是愛情最好的保險。 (據燕趙晚報、華聲在線、紅網等綜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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