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住房限購政策再次升級
暫停向擁有主城區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主城區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主城區住房 繼3月18日出臺住房限購政策之后,5月22日,保定市又出臺更加嚴厲的住房限購政策,從5月23日起,在蓮池區、競秀區和高新區,暫停向擁有主城區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主城區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主城區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區購買首套住房時,須提供主城區3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同時,暫停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置換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限購政策要求,對通過“限房價、競地價”“限地價、競房價”模式取得土地的房地產項目,商品住房由公證機構現場搖號銷售;住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未滿2年的,不得買賣。其中,對通過“雙限雙競”模式取得土地后開發建設的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未滿10年的,不得買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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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