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資料圖。 長城網7月13日訊(記者 高琳哲)記者從河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獲悉,近日,唐山市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分別為: 1.樂亭縣司法局干部唐樹平違規操辦婚宴問題。2016年10月29日,唐樹平在樂亭縣樂鼎大酒店為女兒結婚辦酒宴共24桌,參加婚宴人員中有下屬單位工作人員46人,收受禮金16500元。2017年5月18日,唐樹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古冶區趙各莊街道黨工委委員、武裝部長(副科級)李永輝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問題。從2017年2月起,李永輝超出規定標準使用辦公用房。2017年6月12日,李永輝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處理。 3.曹妃甸區工信局副局長、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劉連福違反公務用車管理規定問題。2017年3月16日,劉連福駕駛唐山曹妃甸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向曹妃甸區榮春運輸公司租賃的辦公用車回家,直至第二天早上駕車上班。2017年5月22日,劉連福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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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建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