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大的改革 非凡的歷程】以改革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取得明顯成效。 2014年6月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了《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明確了改革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是對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紀律檢查體制改革決策部署的具體化。在這份方案中,最為關鍵的就是各級黨委如何落實主體責任,紀委如何落實監督責任。黨的十八大以來,抓“兩個責任”的落實已經成為常態。 2017年,民政部原黨組書記、部長李立國,原黨組成員、副部長竇玉沛,中央紀委駐民政部紀檢組原組長曲淑輝由于管黨治黨不力,履行監督責任不到位,所轄單位發生系統性腐敗問題相繼被問責。 查辦腐敗案件時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等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為進一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提供了組織和制度保障。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以刀刃向內,自我刮骨療毒的決心,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嚴肅查處了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令計劃、蘇榮等嚴重違紀案件,彰顯了黨中央尊崇黨章、嚴肅黨紀,堅持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 黨內監督不留死角、沒有空白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目標任務之一。 十八大以后的黨內監督方式不斷改革創新,中央紀委派駐機構改革通過采取單獨派駐和綜合派駐相結合的方式,實現了對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139家單位派駐全覆蓋。 十八屆中央巡視工作從常規巡視到專項巡視,再到殺“回馬槍”、“機動式巡視”,手段不斷創新、頻率不斷加快、震懾不斷放大。2017年6月,隨著中央第十二輪巡視反饋結束,十八屆中央如期完成一屆任期內巡視全覆蓋的目標任務。 把改革過程中的經驗和好的做法固化成制度,隨著《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黨內法規制度相繼頒布施行,制度的籠子越扎越緊。 2017年初,按照黨中央關于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部署,北京、山西、浙江作為試點率先設立省級監察委員會。目前,3個試點地區已全面完成省、市、縣三級監察委員會組建工作,試點工作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實現了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 黨的十八大以來,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步步深入,推動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向縱深發展,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強決心和歷史擔當,體現了全黨全國人民的共同心聲。 |
關鍵詞:改革,從嚴治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