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通報5起扶貧領域典型案例
1.唐縣高昌鎮賈莊村黨支部副書記王恩會違規為親屬辦理低保問題。2015年1月,王恩會利用職務之便,違規為其兄王福恩辦理低保。王恩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阜平縣城南莊鎮馬蘭村黨支部原書記白萬強、時任村會計胡萬青、村委會主任白萬科、村黨支部原委員陳貴等人挪用扶貧款、騙取移民搬遷資金問題。白萬強、胡萬青、白萬科利用職務之便,將上級撥付馬蘭村公益林補助款116.65萬元中的54.61萬元,違規用于該村日常開支;陳貴在辦理移民搬遷過程中,通過偽造集體土地使用證等手段,騙取移民搬遷資金2.4萬元用于個人開支,阜平縣紀委審查期間將2.4萬元追回。白萬強、胡萬青、白萬科、陳貴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順平縣白云鄉淋澗村黨支部原書記劉俊彥騙取養豬扶貧款問題。2013年7月,劉俊彥與他人成立順平縣寶俊肉豬農民專業合作社。2014年7月,該合作社與本村157戶村民簽訂入社協議書,其中67戶不是貧困戶,不符合領取養豬扶貧款的政策要求。2014年9月,劉俊彥以村委會名義支取157戶村民養豬扶貧款21萬元,歸入該合作社作為經營資金使用。目前,21萬元扶貧款已退回淋澗村村委會。劉俊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曲陽縣范家莊鄉鋪塔石村黨支部原書記王振國、村委會主任王永明違規使用移民搬遷項目款問題。王振國、王永明將村移民搬遷項目款16.4萬元,違規用于農田道路建設。王振國、王永明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博野縣南小王鄉李家陀村黨支部原書記李學麥套取國家扶貧補貼款問題。李學麥利用職務之便,采取虛報養羊戶和蔬菜種植戶的方式套取國家扶貧補貼款7.1萬元占為己有。李學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保定市紀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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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建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