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中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 依法保護生態環境
長城網張家口8月16日訊(記者 張世豪 通訊員 潘守成 宋凱陽)今年以來,張家口中院堅持把打擊環保違法犯罪與環境保護相統一,對涉及環境侵權和破壞資源型的民事案件,依法快立、快審,最大程度地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最大限度減少環保違法給國家、集體和個人帶來的損失,積極推進環境保護訴訟機制創新,進一步發揮司法對環保工作的職能作用。 依法嚴厲打擊破壞環境犯罪。全市法院共審結各類環境資源一審刑事案件33件,二審6件,類型分別涉及污染環境,破壞土地、礦產、森林、草原及野生動植物資源,走私珍貴動物及其制品及非法占用農用地等環境犯罪,依法懲處一批污染環境、破壞資源違法犯罪分子,震懾了潛在污染行為人和資源破壞者。在環保案件審判中,堅持重拳打擊、從嚴懲處,對污染環境犯罪案件原則上不適用緩刑,并加大對罰金刑的適用力度,摧毀其再犯的經濟基礎。采取庭審直播、公開開庭、公開宣判、集中宣判等方式,不斷擴大辦案效果,努力實現“打擊一批、震懾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 積極探索環保司法的新辦法新機制。實現全市法院涉環保類案件專業化審判模式,市中院、宣化區、經濟開發區法院設置專門的環境保護審判庭,實行刑事、民事、行政審判“三審合一”的審判模式,其他區縣法院均成立了環境保護案件合議庭,負責涉環保案件的審理工作。為推行刑事案件集中管轄,集中力量打擊破壞環境刑事犯罪行為,市中院牽頭與市檢察院、市公安局三家聯合會簽了《關于開展環境保護刑事案件集中管轄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關于環境保護刑事案件實行集中管轄的辦理意見(試行)》,并從5月1日起實施。《實施方案》明確了開展環保刑事案件集中管轄的試點縣區為:宣化區、張家口經濟開發區、蔚縣、沽源縣,有力了整合了全市環保審判、公訴和偵查力量,集中優勢打擊環境污染犯罪。市中院還于7月份出臺《關于優化營商法治環境助力全市綠色發展建設生態強市的指導意見》,提出了20項重要措施,要求全市法院將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融入執法辦案全過程,充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執法辦案,定紛止爭,促進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有機統一,協調共進。 不斷加強環保訴訟問題研究。市中院協辦了京津冀法院首次環境資源審判協作工作會議,共商京津冀環境資源審判協作工作。起草了《京津冀法院環境資源審判服務保障北京冬奧會籌辦相關問題的紀要》,為三地法院保障冬奧會生態建設打下了堅實基礎。市中院還與市檢察院、市公安局簽訂了加強工作協作框架意見,專門對加強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協作明確了工作機制。在審判實踐中,全市兩級法院圍繞加強涉冬奧環境保護立法、實施環保公益訴訟制度、建立環保損害評價體系、賠償標準等方面進行了一些深層次的探討,推動了環保訴訟工作進一步發展。 |
關鍵詞:張家口,法院,生態建設,保護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