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廳 河北省財政廳發出通知
做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工作
資料圖:改善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 長城網8月22日訊(記者 李麗鈞)近日,河北省教育廳、河北省財政廳發出《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有關管理工作的通知》,從2018年起,財政部、教育部將根據各地報送的學生實際在校平均天數,按相關補助標準核定中央補助資金預算。 通知指出,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以來,各地高度重視,各項工作扎實推進,取得了顯著成效。但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問題,一些地區補助資金結存較多,有的地方在責任落實、食品安全、實名制信息管理等方面還存在問題,影響了營養改善計劃的實施效果。 為此,通知要求,要建立健全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大宗食品及原輔材料招標制度,加大對學生營養餐生產、加工、配送等全過程的監管,真正做到源頭可控,全程可溯,有據可查,確保食品質量和安全;加強從業人員培訓與管理,實現食堂操作規范化;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應急處置、責任追究制度,做到層層把關,責任到人,堅決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發生。 進一步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對于因學生流動或其實際在校天數與200天不一致等原因,導致中央補助資金出現的結轉結余,各地應按照《財政部關于推進地方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進行分類處理,即:對于尚未分配到部門和地方的結余資金,由同級財政交回上級財政;已分配到部門或單位的結余資金,由同級財政收回。各級財政、教育部門應切實發揮統籌作用,對于收回的結余資金以及未分配到部門和地方的結轉資金,按照《教育脫貧攻堅“十三五”規劃》等有關要求,用于2017年地方試點擴面或繼續用于營養改善計劃等。有關市級教育、財政部門應于2017年9月20日之前,向省教育廳、財政廳報送營養改善計劃試點地區(包括國家試點和地方試點)學生實際在校平均天數。 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涵蓋信息采集、錄入、審核、存儲、變更、統計等環節的管理制度和精細化的管理機制,認真做好系統數據填報工作,并根據學生基本信息變動情況,及時在系統中更新,實現對學生人數、補助標準、實際受益學生人數等情況的動態監管,確保享受營養改善計劃學生人數準確無誤。 |
關鍵詞:河北省教育廳,農村義務教育,營養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