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臺市通報7起基層“微腐敗”典型案例
長城網9月4日訊(記者 高琳哲)記者從河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獲悉,日前,邢臺市通報7起基層“微腐敗”典型案例,分別為: 1.邢臺縣龍泉寺鄉西上莊村原黨支部書記閆成玉貪污截留危房改造款問題。2014年,閆成玉利用職務便利,截留3戶村民危房改造款2.75萬元,并以妻子張先珍名義套取危房改造款1.84萬元,均用于個人開支。2017年8月,閆成玉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連同違紀資金一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平鄉縣節固鄉北周章村原黨支部書記馮慶坤等人違規亂收費侵害低保戶利益問題。2016年10月,北周章村以照相、復印名義向66名低保戶收取費用4550元,其中715元用于照相、復印,3835元用于墊付村未能收繳的社會撫養費。因2013年12月,馮慶坤向貧困戶亂收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此次屬重復違紀,2017年8月,馮慶坤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參與亂收費的村干部王雪坤、馮貴同、胡新群、馮立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新河縣新河鎮郜宋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宋建凱優親厚友問題。2015年6月,郜宋村申請汽車配件加工扶貧項目,宋建凱將不符合條件的其弟宋建剛、村黨支部副書記郜存輝列為加工項目扶貧戶,兩人分別領取扶貧補貼2000元。2017年8月,宋建凱、郜存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威縣常莊鎮后屯村黨支部書記范明生違規亂收費侵害養殖戶利益問題。2014年6月,范明生以協調申辦項目為由,違規向31戶大棚養殖戶收取費用17900元,其中12900元用于村務開支,1200元用于個人開支,村財務賬上留存3800元。2017年8月,范明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巨鹿縣觀寨鄉觀寨村黨支部委員李華波優親厚友問題。在巨鹿縣集中篩查清理低保戶過程中,李華波未按有關規定取消其父李元彬低保資格,2016年7月至2017年5月期間李元彬違規領取低保金1700元。2017年6月,李華波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臨城縣膠泥溝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麻延廣以權謀私問題。麻延廣違規將自己確定為貧困戶,2015年12月享受大棚種植及災后恢復扶貧資金1.1萬元。在基層“微腐敗”專項整治自查自糾階段,麻延廣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承認錯誤,并將違紀資金1.1萬元退回縣財政。2017年6月,麻延廣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7.隆堯縣東霍村黨支部書記李僧林違規接受低保戶宴請問題。2015年10月,東霍村在召開低保評議會后,由評議通過的6名低保戶出資600元宴請東霍村黨支部書記李僧林及參加會議的部分人員。2017年6月,李僧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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