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環境保護稅法將于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記者9日從天津市財稅部門獲悉,《關于天津市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具體適用稅額的決定(草案)》經天津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已按程序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這標志著該市環保稅開征進入倒計時。
天津市財政局(地稅局)總經濟師王增光說,“稅收是促進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經濟手段。開征環境保護稅有利于解決排污費征收執法剛性不足問題,進一步強化企業治污減排責任,有效提高納稅人的環保意識和遵從度。”
據了解,為與我國現行排污費制度相銜接,環境保護稅法確定環保稅的征稅對象為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征收稅額在環保稅法規定的框架內,由各省市根據實際測算確定具體標準。
“現行排污費制度向環保稅制度的平穩轉換,基本原則和工作機制是企業向稅務部門申報排污量,稅務部門核定征收,有疑問可向環保部門提出復核。”天津市地稅局相關負責人說。
環境保護稅的征收需要各個部門的協作。環境保護稅法一出臺,天津市建立了由市財政、地稅、環保、發改、國稅及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參加的環境保護稅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先后11次召開征管工作對接會,對收集整理的4大類32項征管問題進行研究探討。
9月15日,天津市環保局已一次性向財稅部門移交全市排污單位1.2萬余戶,涉及排污費征收系統的全部44個數據項、110萬條數據。
“在初步完成稅源清分的基礎上,天津市地稅局建立了一戶一冊稅源檔案,并編制了排污費檔案資料應用操作指引及稅費轉換比對分析表,從一開始就做到稅源底數清、征管情況明,為后期精細化管稅奠定了基礎。”天津市地稅局相關負責人說。
據介紹,目前,天津市環保稅具體適用稅額決定(草案)正進行修改完善,天津市財稅部門下一步將做好京津冀三地環保稅開征協同,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建議,推動該決定(草案)順利通過審議,確保環保稅平穩順利開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