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首次發布綠色發展指數衡量地方發展和官員政績的新“風向標”
12月26日,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和中央組織部聯合發布《2016年生態文明建設年度評價結果公報》,首次公布了2016年度各省份綠色發展指數和公眾滿意程度。
綠色發展指數和公眾滿意程度不僅展示了當年各省份綠色發展情況,還將納入五年一次的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考核,考核結果將成為各省份黨政領導綜合考核評價、干部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專家認為,這對于完善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引導各地區各部門樹立正確發展觀和政績觀意義重大。
>>生態文明建設的“測量儀”
生態文明建設成效如何,需要“一把尺子”來衡量。2016年,中辦、國辦印發《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明確我國將對各省區市實行年度評價、五年考核機制,以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綜合考核評價、干部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
綠色發展指數和公眾滿意程度,是年度評價工作的兩個組成部分。其中,綠色發展指數采用資源利用、環境治理、環境質量、生態保護、增長質量、綠色生活6個方面的55項評價指標計算生成,全面客觀地反映各地區綠色發展成果。
北京師范大學教授李曉西說,這一指數是實現中國綠色發展戰略的有力措施,為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改革生態環境監管體制等重點任務,提供了寶貴的依據。
>>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風向標”
綠色發展指數,是推動未來高質量發展的“風向標”。
——用好評價考核“指揮棒”,引導各地補齊發展短板。
“要摒棄‘唯GDP論英雄’的發展觀、政績觀。”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國家統計局局長寧吉喆說,完善經濟社會發展考核評價體系,使之成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導向和約束。對于需要改進和提高的領域深入總結、分析研究,提出有針對性地解決措施并加以落實,從而補齊綠色發展短板。
——推動形成綠色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
李曉西認為,綠色發展指數超越傳統的投資環境評價,為投資者全面衡量投資項目的收益提供了更高和更全面的視角。同時,把綠色產品、綠色出行、綠色建筑、公共綠地等納入指標體系,可以直接引導公眾關注綠色生活方式的形成。
——構建與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統計體系。
國家統計局總經濟師盛來運說,現有指標體系反映經濟建設方面的指標偏多,反映社會發展、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指標少,要按照五大發展理念要求,增加完善相關指標體系。此外,要按照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要求,增加反映產業、地區等各方面結構協調性指標、質量效益指標和新動能發展指標。
●河北省“環境治理指數”排第二
首次公布的2016年度各省份綠色發展指數顯示,排名前5位的地區分別為北京、福建、浙江、上海、重慶。
從2016年生態文明建設年度評價結果來看,公眾滿意程度排名前5位的地區分別為西藏、貴州、海南、福建、重慶。
從構成綠色發展指數的6項分類指數結果來看,資源利用指數排名前5位的地區分別為福建、江蘇、吉林、湖北、浙江;環境治理指數排名前5位的地區分別為北京、河北、上海、浙江、山東;環境質量指數排名前5位的地區分別為海南、西藏、福建、廣西、云南;生態保護指數排名前5位的地區分別為重慶、云南、四川、西藏、福建;增長質量指數排名前5位的地區分別為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天津;綠色生活指數排名前5位的地區分別為北京、上海、江蘇、山西、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