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淘寶訴假冒“大嘴猴”服飾賣家案迎來終審判決:該案在一審被法院駁回全部訴訟請求,二審時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撤銷原判決,改判售假者孫某酌情賠償淘寶商譽損失3000元,并承擔律師費6000元。
此次被淘寶訴至法院的孫某因銷售假冒品牌服裝,數額達5.7萬元,于2015年被判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29000元。
4月23日,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改判售假者賠償淘寶損失9000元。
據了解,這起案件是阿里巴巴通過民事訴訟向售假行為宣戰的系列案件之一。在此之前,阿里已接連在上海、深圳、杭州、義烏等地法院向售假者提起訴訟。
在淘寶看來,打擊制售假讓國家投入大量執法資源,電商平臺也耗費巨大人力、資金,處罰力度卻往往不成正比,難以對售假者“一擊致命”。
如2017年,根據阿里提供的線索破獲的制售假案件,執法機關當年進行刑事打擊的共740例,初步統計有刑事判決的共63例,判決129人,被告人從被采取強制措施到宣判的平均辦案時長約344天,而最終判緩刑的有104人,占比81%。
這一點在民事判決上也尤為突出,“2017年推動司法進程十大案件”中的全國首例電商平臺打假案,淘寶據實索賠267萬元,最終獲得12萬元賠償;而在其他案件中,幾千、上萬元的賠償款,相對于售假者的暴利以及對消費者、權利人、電商平臺所造成的損失而言,可謂微乎其微。
“訴訟目的不是為了獲得賠償,賠償將全部用于專項基金來支持消費者維權。”阿里巴巴集團高級法務專家張譯文表示,當前售假成本過低的現狀,反映出全社會對售假行為所造成的損害認識程度不夠。
道路曲折不減打假決心,阿里表示將繼續拿起法律武器“追殺”售假者。
“從效果上看,也達不到對售假行為的震懾。”張譯文指出,淘寶通過訴訟追究售假者責任的一系列結果,充分證明阿里以訴訟為武器“讓售假者感到痛”的打假方向是正確的。“提高售假違法成本道阻且長,阿里在這條路上每邁出的一步、所經歷的曲折,都更能堅定我們打假的決心。”張譯文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