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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輛網約車回家,為了進不進小區的問題,乘客和司機杠上了,結果司機一怒之下要把乘客送回出發地。途中,兩人又因此發生爭執,居然在高速上大打出手,直至交警接報趕到才得以平息。沖突中,因損壞了乘客的貴重物品,司機還賠償了一萬元錢,實在得不償失。
高速上,司機乘客大打出手
“事情發生在上周末,當時我們接到一名男子報警,說他被網約車司機丟在了繞城公路華電立交附近。”南京高速交警二大隊朱警官昨日向記者介紹說,他們接報后迅速趕往現場,發現一名男子站在路邊,身旁還有一個包。出于安全考慮,朱警官將男子先行帶到了大隊檢查站,同時通過相關平臺聯系到網約車司機,要求他來大隊協調處理。雙方到齊后,一問事發緣由,讓朱警官和同事哭笑不得。
“就為了車子進不進小區的問題,兩人發生了口角,繼而演變為拳腳相加。”朱警官介紹說,當天下午4點左右,這名乘客通過某網約車軟件打車,從鼓樓郵電大學返回丁家莊某小區。車輛行駛到達目的地后,乘客要求司機將自己送進小區內。聽到這話,網約車司機當場拒絕,并稱已經根據線路到達終點。遭到回絕后,乘客很生氣,拒絕下車,一時間雙方僵持不下,誰也不讓誰。
一氣之下,司機竟準備將乘客送回出發地,當車輛駛上繞城公路后,兩人又發生了爭執,隨后在高速公路上打了起來。其間,司機將乘客隨身攜帶的一個包也扔在了地上。此后趁著空隙,網約車司機駕車駛離了現場,乘客發現對方走了,當即撥打電話報了警,于是發生了報警這一幕。
就為幾百米,最后賠了一萬塊
事發后,南京高速交警二大隊也把網約車平臺相關負責人約來,一起協商處理此事。經查看,網約車司機和乘客均有皮外傷,而乘客有較大財產損失。“我們詢問后得知,乘客隨身有一個包,里面裝了易碎的貴重物品,在雙方大打出手時,包被司機扔了,造成了損失。”朱警官說,經過他們長時間的勸導溝通,司機和乘客達成協議,除了道歉外,并按損壞物品的價值賠償一萬元錢。“我們也問了雙方,其實這事本可以協商解決,小區是可以開進去的,而乘客隨身物品也不多,結果為了幾百米弄了這么大干戈。”朱警官說。
網約車到底該不該進小區?
那么,網約車司機拒絕駛入小區是否合乎規定呢?昨天下午,記者也詢問了幾名網約車司機,他們表示,大多數情況下都是把乘客送到約定的地點,也就是小區或是單位的門口。“不是說不能送到小區里,要看具體的情況。”網約車司機孫師傅說,像惡劣天氣、乘客帶著嬰兒或是大件行李,他們一般會送到小區里。
不過,孫師傅表示,這也要看小區物業是否同意,據他所知,有些小區是不允許網約車進入的。“在這種情況下,需要乘客和物業溝通。”孫師傅坦言,如果是在沒有什么不方便的情況下,乘客一定要送到小區內,他們會很“頭疼”,畢竟在網約車司機看來,搶時間多跑一單肯定是好的,小區內往往通行不便,會耽誤時間。
交警提醒
網約車“送到哪”有爭議“在哪接”也有講究
其實,不僅僅是送乘客到終點的時候會引發一些糾紛,在起點等乘客的時候,也會“出事”。交管人士介紹說,他們此前在南京南站附近查處網約車司機違停,有一名司機直喊“冤”,稱乘客發的上車地點就是這里,可人還沒到,所以他停在路邊等了一會。這名司機還稱,這里又沒有禁停標志,不應該處罰他。
交管人士表示,對于沒有設立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也未必都能臨時停車。根據道交法實施條例63條規定,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否則無論是被交警現場處罰,還是被電子警察抓拍都將面臨100元記3分的處罰。
交警也就此提醒,網約車等候乘客時首先是不能亂停車,再就是請在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同時乘客應當及時趕到乘車地點,要做到“人等車”,避免因為“車等人”造成違停被處罰,或是引發交通擁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