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印發(fā)通知,要求各地務求今年底全面完成校外培訓機構的專項整改。
《通知》強調(diào),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完善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按照標準對培訓機構逐一對標研判,完善整改臺帳,明確整改具體事項和時間表,實行整改臺賬銷號制度。要認真做好學科類培訓備案審核,本著簡潔、直觀、準確、規(guī)范的原則,根據(jù)學生所處年級和參訓學科,命名學科類培訓班名稱。要嚴格掌握教師資格條件,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學科類教師應于今年下半年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經(jīng)過考試未能取得教師資格的,培訓機構不得繼續(xù)聘用其從事學科類培訓。要將整改工作納入中小學開學檢查,將是否存在“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作為重點檢查內(nèi)容,強化規(guī)范學校辦學行為。
《通知》還要求各地逐級簽訂校外培訓機構整改任務責任書。教育部將建立信息通報制度,于每月15日和30日各通報一次各地工作進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