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仁懷市紀委監委消息,2018年7月受到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仁懷市茅臺鎮副鎮長王昭,11月8日被仁懷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依法決定逮捕。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據了解,王昭今年36歲,貴州仁懷人,2005年10月從部隊退伍后被安置到仁懷市茅臺鎮工作,先后擔任過茅臺鎮村鎮建設服務中心負責人、茅臺鎮觀音寺社區黨支部書記等職。2016年11月至2018年6月,任仁懷市茅臺鎮副鎮長。
2018年7月12日,據仁懷市紀委監委發布消息稱,仁懷市茅臺鎮副鎮長王昭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此后不久,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仁懷市紀委常委會議、仁懷市監委委務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仁懷市委批準,決定給予王昭開除黨籍、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王昭簡歷
王昭,男,漢族,1982年10月出生,貴州仁懷人,2000年12月參加工作,2003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專學歷。
2000.12-2004.12在部隊服役;
2004.12-2005.10待安置;
2005.10-2011.02在貴州省仁懷市茅臺鎮工作;
2011.02-2014.03貴州省仁懷市茅臺鎮村鎮建設服務中心負責人;
2014.03-2016.11貴州省仁懷市茅臺鎮村鎮建設服務中心負責人、茅臺鎮觀音寺社區黨支部書記(兼);
2016.11-貴州省仁懷市茅臺鎮副鎮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