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陳國強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交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近日,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陳國強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陳國強,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陳國強利用擔任陜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陜西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秘書長、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