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6日電(記者羅沙、楊維漢)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將于6月18日至20日在北京舉行,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立法規劃室主任岳仲明介紹,本次會議將審議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草案、鄉村振興促進法草案等。
岳仲明介紹,本次會議將繼續審議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草案、檔案法修訂草案、人民武裝警察法修訂草案。其中,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草案三審稿擬作出一系列修改:
——明確政務處分決定的生效時間,規定政務處分決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與2015年以來實行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相銜接,保障公職人員的合法權益。
——對篡改、偽造本人檔案資料,誣告陷害、意圖使他人受到名譽損害或者責任追究等不良影響,拒不按照規定糾正特定關系人違規任職、兼職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規定了相應的政務處分。
——建立監察機關對確有錯誤的政務處分決定主動糾正機制。
——公職人員受到不實檢舉、控告或者誣告陷害的,監察機關或者公職人員任免機關、單位應當及時澄清事實,消除不良影響。
岳仲明同時介紹,鄉村振興促進法草案和退役軍人保障法草案將提請本次會議初次審議。
鄉村振興促進法草案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推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舉措,明確了鄉村振興的目標、要求、基本方針、基本原則和工作機制,從產業發展、人才支撐、文化傳承、生態保護、組織建設、城鄉融合等方面規定支持、促進鄉村振興的措施,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
退役軍人保障法草案一是明確退役軍人工作基本原則和工作體制,明確退役軍人的權利義務。二是規范退役軍人移交接收工作,對退役軍人報到程序、檔案移交、戶口登記等事項作了規定,改進軍地銜接機制。三是明確了退休、轉業、復員、逐月領取退役金、自主就業、安排工作、供養等退役軍人安置方式。四是對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和就業創業作出規定,完善退役前的教育培訓,加強就業支持。此外,草案還規定了優待撫恤、褒揚、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等內容。
“2019年12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四次委員長會議原則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2020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按照工作程序,需要根據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精神和代表的意見建議對計劃進行調整。”岳仲明介紹,2020年6月1日,第五十八次委員長會議審議通過了調整后的年度立法工作計劃。
他表示,落實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計劃安排,計劃增加了有關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的內容,主要包括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國境衛生檢疫法,統籌考慮修改傳染病防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根據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計劃中增加加快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法律。同時,計劃對民法典宣傳和普法工作等也作出安排。
“此外,代表們提出其他涉及重大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做好‘六保’‘六穩’工作、優化營商環境、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加強基層治理、國家安全等方面的立法項目建議,立法工作計劃就此已作出統籌考慮安排。”岳仲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