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四川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四川省委批準,省紀委監委對四川警察學院原黨委常委、副院長卓義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卓義才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并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消費卡;忘初心、丟使命,與黑惡勢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氣,縱容涉黑涉惡活動,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違規干預和插手執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黑社會性質組織逃避公安機關查禁、追討債務等方面提供幫助并收受財物。
卓義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四川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卓義才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卓義才簡歷
卓義才,男,漢族,1963年12月生,四川資陽人,省委黨校在職大學學歷。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3年8月至1986年6月,在稻城縣公安局工作;
1986年6月至1991年1月,任稻城縣公安局三科科長;
1991年1月至1995年5月,任稻城縣公安局副局長;
1995年5月至1996年7月,任雅安地區公安處紀委正科級偵察員;
1996年7月至1997年3月,任雅安地區公安處刑偵科副科長;
1997年3月至2001年12月,任雅安地區公安處刑警支隊副支隊長;
2001年12月至2005年4月,任雅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支隊長;
2005年4月至2006年1月,任雅安市公安局副局長、刑警支隊支隊長;
2006年1月至2006年6月,任雅安市公安局副局長、刑警支隊支隊長,雨城區分局局長;
2006年6月至2007年5月,任雅安市公安局副局長、刑警支隊支隊長;
2007年5月至2009年8月,任雅安市公安局副局長;
2009年8月至2011年1月,任雅安市公安局副局長、市委維穩辦副主任;
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任雅安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市委維穩辦副主任;
2017年8月——,任四川警察學院黨委常委、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