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9月28日從教育部獲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嚴格規范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管理的若干意見,提出實行研究生培養全過程評價制度,關鍵節點突出學術規范和學術道德要求。將學位論文作假行為作為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文件強調,對學術不端行為,堅持“零容忍”,一經發現堅決依法依規、從快從嚴進行徹查。對有學術不端行為的當事人以及相關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依法依規給予黨紀政紀校紀處分和學術懲戒;違反法律法規的,應及時移送有關部門查處。對學術不端查處不力的單位予以問責。將學位論文作假行為作為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文件同時指出,要堅持質量檢查關口前移,切實發揮資格考試、學位論文開題和中期考核等關鍵節點的考核篩查作用,完善考核組織流程,豐富考核方式,落實監督責任,提高考核的科學性和有效性。進一步加強和嚴格課程考試。完善和落實研究生分流退出機制,對不適合繼續攻讀學位的研究生要及早按照培養方案進行分流退出,做好學生分流退出服務工作,嚴格規范各類研究生學籍年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