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消息,國新辦就《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有關情況舉行發(fā)布會。
記者:我的問題是提給公安部的。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6月1日起正式實施了,標志著我國未成年人犯罪保護進入一個新階段。公安機關在未成年人保護和犯罪預防方面主要開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打算?謝謝!
安部治安管理局負責人 于復苓:您提的這個問題非常好。我也借此機會匯報一下。
公安部歷來高度重視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多年來,部署指導要求各地公安機關積極履職盡責,主動擔當作為,推動加強未成年人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等。
從未成年人家庭保護方面看,對虐待、毆打未成年人的監(jiān)護人及時依法進行告誡,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予以懲處。江蘇南京、重慶渝北、寧夏銀川等地,在派出所設立了關愛未成年人工作站,進一步強化了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從強化校園及周邊綜合治理方面看,深入開展“護校安園”行動,設立校園周邊警務室及治安崗亭25萬個,“護學崗”15萬個,加強校車和校園周邊交通治理,全力保障中小學生出行安全。
從加強社會和網(wǎng)絡保護方面看,對旅館經(jīng)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了“五必須”要求,積極防范在旅館中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發(fā)生。
我們會同教育等部門清理整頓中小學網(wǎng)課平臺,集中整治有害信息、低俗視頻的鏈接。今年部署開展“團圓行動”,找回被拐賣拐騙的兒童1700多人,加強未成年人禁毒教育,推廣辦理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工作機制,切實保護了未成年人身心權益。
【新聞多一點】
旅館經(jīng)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要求
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公安部對旅館經(jīng)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五必須”要求,以切實防范在旅館中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發(fā)生,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按照要求,旅館經(jīng)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必須查驗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實登記報送相關信息;必須詢問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的聯(lián)系方式,并記錄備查;必須詢問同住人員身份關系等情況,并記錄備查;必須加強安全巡查和訪客管理,預防針對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必須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可疑情況,并及時聯(lián)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jiān)護人,同時采取相應安全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