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7月1日起施行,其中:①經營者應當以顯著方式進行明碼標價,明確標示價格所對應的商品或者服務;②明碼標價應當根據商品和服務、行業、區域等特點,做到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③經營者不得不標示或者顯著弱化標示對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不利的價格條件,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詳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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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7月1日起施行,其中:①經營者應當以顯著方式進行明碼標價,明確標示價格所對應的商品或者服務;②明碼標價應當根據商品和服務、行業、區域等特點,做到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③經營者不得不標示或者顯著弱化標示對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不利的價格條件,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詳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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