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網·冀云客戶端訊(記者 蔡洪坡)近日,幾則翻拍的不雅監控畫面挑動著大眾神經。在茶余飯后的閑談之余,不雅監控畫面事件背后的法律問題,也浮出水面——翻拍傳播不雅監控畫面是否觸犯法律,又該承擔何種責任?
10月5日,一段“虞山森林防火指揮中心不雅監控畫面”的視頻在網上流傳,根據網傳視頻顯示,監控視頻時間,2023年10月5日下午5時48分左右;地點為蘇州常熟森林防火通道(王石谷紀念館西南)。畫面里,疑似一對男女在戶外發生關系。畫面外,有人用話筒實時“評論”,周圍還有人員附和。
10月8日,常熟市人民政府虞山街道辦事處通報,經查,10月5日17時許,虞山森林防火隊員林某在值班期間,違規拍攝不雅監控畫面并轉發,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目前,林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當值其他三名隊員未對林某拍攝傳播行為勸導制止,虞山街道已對三人進行停職處理,由街道紀工委進一步調查。
隨著通告發布,視頻拍攝傳播者受到相應處理,該事件將逐漸淡出公眾視野。但是留給公眾的思考并未停止。有網友評論,盡管當事人行為不妥,但視頻流傳出來,對當事人是一種毀滅性傷害,應該追究翻拍者責任。
監控視頻翻拍。資料圖
在該事件中,拍攝監控畫面的防火隊員林某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顯然林某已經觸犯相關法律。
對此,河北方信(成安)律師事務所負責人閆玉龍分析認為,公民的隱私權受法律保護,未經他人允許,私自拍攝他人視頻,已經侵犯了公民的隱私權,要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如果拍攝后又進行傳播,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程度,可能會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情節嚴重的,還會觸犯刑法,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閆玉龍表示,《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如果拍攝的視頻為不雅視頻,則視頻性質有可能會被認定為淫穢物品,再結合拍攝傳播者的主觀動機、情節程度、危害后果,可能會觸犯《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三百六十四條之規定,分別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傳播淫穢物品罪。”
現實中,隨著網絡、監控設備的不斷發達,時常有一些不雅監控畫面流出。日前,網友爆料重慶一中學校長和主任外出考察時在同房間過夜。網上流傳的酒店監控畫面鎖定了二人在一個房間過夜。隨即,教育部門調查后,對二人給出了相應處分。
網友在譴責當事人的同時,也不免沉思,酒店監控畫面是如何流出,酒店監控是否可以任意調取?是否侵犯當事人隱私?
“酒店作為監控的管理者,顯然有合理保管監控的義務,地方性法規或管理辦法也都規定了酒店對監控的管理,一般情況下,非因辦案需要,公共場所的監控不應泄露。酒店監控沒有通過合法的法律途徑調取,私自泄露已經侵犯了個人隱私,是要承擔侵權責任的,還會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情節嚴重的,還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閆玉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