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為有效預防和矯治未成年人罪錯行為,最高檢正在研究制定《關于加強未成年人罪錯行為分級干預矯治的意見》,根據未成年人行為的嚴重程度、心理偏常狀況、日常表現情況等,依法采取責令嚴加管教、訓誡、專門教育、專門矯治教育等分級分類的干預措施。今年擬聯合有關職能部門共同出臺。
調研發現,未成年人的罪錯行為通常有一個由輕及重、逐漸演變的過程,錯失最佳的矯治教育時機或者干預措施不當,部分未成年人可能實施更為嚴重的犯罪行為。對此,檢察機關推動建立罪錯未成年人分級干預機制。
據介紹,近年來,從全國總體情況看,未成年人犯罪仍呈上升趨勢。2023年,檢察機關受理審查起訴未成年人犯罪9.7萬人,其中不滿16周歲未成年人犯罪約1萬人,盜竊、強奸、搶劫、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等5類犯罪占比近7成;同時,未成年人涉黑惡犯罪整體下降、涉嚴重暴力犯罪趨于平緩、涉網絡犯罪逐漸增多。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宮鳴表示,未成年人犯罪不是單純的司法問題,而是復雜的社會問題,“我們認為,依法懲治是必要手段,分級干預是有效舉措,提前預防是基礎保證。”
據介紹,檢察機關堅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原則,除對部分未成年人嚴重犯罪依法懲戒外,對大多數較輕犯罪依法從寬。辦案中充分發揮附條件不起訴的特殊預防和矯治功能,依法附條件不起訴3.1萬人,適用率37.4%。“不論怎樣處理,都進行精準幫教、教育挽救,最大限度促進涉罪未成年人改過自新、回歸社會。”宮鳴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