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閩侯縣教育局發布了2024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告,林女士報考了廷坪中學初中美術教師崗位。在隨后的筆試、面試中,林女士的筆試、面試及綜合成績排名均為第一。正當林女士等待參加入職體檢時卻發現,其已被排除在體檢名單之外。
閩侯縣教育局給出的理由是,林女士在面試中的行為違反相關規定,涉嫌考試違規,成績無效。對此,林女士提出了不同的意見,并向閩侯縣教育局提出陳述和申辯。
當事考生:
所攜帶物品經過了監考的檢查
5月25日,閩侯縣教育局組織初中美術教師崗位的面試,面試形式為“片段教學”。按規定,面試開始前,考生須自帶文具進入編寫教案室內編寫教案。
林女士說,她帶入編寫教案室的文具包括:一沓白色卡紙、黑色水筆、馬克筆等文具。林女士稱,開始考試前,監考人員檢查了她攜帶的物品,在得到許可后才進入編寫教案室開始編寫教案。
在編寫教案室內,監考人員主動提醒林女士,使用白色卡紙制作的“板書”將無法帶入面試室。林女士馬上改用考場提供的教案紙制作“板書”。其間,林女士兩次詢問監考人員,教案紙制作的“板書”是否可以帶入面試室,均得到肯定的答復。編寫教案完畢后,林女士帶著教案以及“板書”進入面試室進行片段教學考試,并將“板書”在黑板上進行展示。一直到面試結束,都沒有工作人員提出林女士的行為有不妥之處。
綜合成績公示后
被告知“面試成績無效”
根據林女士描述,海都記者梳理時間軸如下:
5月25日
閩侯縣教育局組織初中美術教師崗位的面試,面試結束后,現場工作人員宣布了考生的面試成績,林女士的分數是84.20,排名面試第一。
面試后幾天
林女士被閩侯縣教育局工作人員約談,詢問她在面試中有無違規,林女士予以否認。
5月28日
林女士被第二次約談,并再次向閩侯縣教育局工作人員否認了其在面試中有違規行為。
當天17時58分,閩侯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閩侯縣教育局關于2024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面試結果的公示》顯示,林女士筆試、面試成績均為第一,綜合成績為78.865也排名第一。
6月6日
閩侯縣教育局發布《關于2024年閩侯縣公開招聘新教師體檢等有關事項的通知》。林女士驚訝地發現,自己不在體檢名單內。
閩侯縣教育局工作人員稱,有考生對林女士的成績提出異議,紀檢部門介入調查此事,因此未安排林女士參加體檢。
6月14日
閩侯縣教育局向林女士開具了一份加蓋公章的“擬處理意見書”。
閩侯縣教育局認為,林女士在面試中的行為違反《關于2024年閩侯縣教師招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考核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面試考核通知》)中的規定,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第六條,閩侯縣教育局擬對林女士作出5月25日面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6月17日
林女士不認可上述處理辦法,向閩侯縣教育局提出陳述和申辯。
面試是否違規
多個細節成爭議焦點
在面試中
林女士的哪些行為構成違規呢?
上述“意見書”中
并未明確給出理由
林女士告訴記者
閩侯縣教育局的工作人員
曾當面向其說明了緣由——
林女士使用自帶的卡紙來制作“板書”不符合規定;林女士帶入考場的馬克筆和卡紙不是必備文具;備課的45分鐘之內不允許制作“板書”。
在林女士看來,她所攜帶的白色卡紙和彩色馬克筆均屬于美術學科的必備文具。林女士認為,既然《面試考核通知》沒有詳細規定文具的種類,而現場攜帶的文具又通過監考人員的檢查,說明她所帶的文具是合規的。至于備課時不允許制作“板書”以及制作“板書”不符合規定,《面試考核通知》中也未作出相應的規定。
記者查詢《面試考核通知》,其中提到:考生只能攜帶必備的文具進入考室,不允許攜帶其他道具等進入考場。那么,什么是“必備的文具”?《面試考核通知》卻未規定。
此后
閩侯縣教育局相關工作人員
又提出——
林女士使用馬克筆制作的“板書”屬于教案,規定要求使用黑色水筆編寫教案,因此,林女士的行為不符合規定。
自制的“板書”屬于教案嗎?林女士與教育局相關工作人員分別持有不同的看法。而《面試考核通知》也沒有“板書”是否屬于教案的規定。
那所謂的教案是面試的內容嗎?又是否會影響面試成績?記者查閱《面試考核通知》得知,編寫的教案不計入面試成績;面試形式為片段教學,其中,美術學科增加技能測試。在林女士看來,編寫教案是面試前的準備,并不是面試的內容。制作的“板書”屬于面試準備的一部分,是展示片段教學的有效形式。
林女士稱,除了提示她不能使用卡紙外,面試中并沒有任何工作人員與評委提出異議。在面試結束后,評委當場打出了最高分。
林女士向記者提供了一段對話錄音,林女士說對話對象是閩侯縣教育局工作人員。在這段錄音中,工作人員承認,《面試考核通知》不嚴謹,考場工作人員存在失誤。
林女士重申,其在編寫教案室用教案紙制作“板書”時,曾兩次詢問現場工作人員是否可以在面試時使用,都得到答復“可以”。“考場全程有錄像,可以為我證明。”林女士說。
閩侯縣教育局:
進一步復核后作出處理
6月28日上午,林女士到福州市教育局反映情況。林女士說,數日后,福州市教育局一工作人員聯系她,告知招聘為閩侯縣教育局組織,具體情況應由閩侯縣教育局作出答復。
6月30日,閩侯縣教育局經由12345答復稱:
5月29日上午,縣教育局收到一群眾舉報信,信中反映中小學美術組26號考生在編寫教案時私自攜帶并使用具有形狀的異形卡紙和彩色馬克筆。我局即成立調查小組。
6月13日下午,經局黨組會議研究,給予考生林X(記者注:即為當事的林女士)25日面試成績無效的擬處理意見。
6月14日下午,向當事考生出示了《閩侯縣教育局關于2024年教師招聘考生違規行為擬處理意見書》,并告知其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6月17日上午,當事考生到縣教育局遞交了《申辯書》,目前,縣教育局正組織相關人員進一步復核,并根據核查情況依法依規作出處理。
7月5日
林女士到閩侯縣教育局
了解此事處理進展
相關工作人員表示
無最新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