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近日聯合印發通知,部署各地進一步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通知要求,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圍從最初的35個超大特大城市和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的大城市,進一步擴大到了近300個地級及以上城市。
通知明確,地級城市資金能平衡、征收補償方案成熟的項目,均可納入政策支持范圍。
按照通知要求,這些城市符合條件的城中村改造項目均可以獲得政策支持: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范圍,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提供城中村改造專項借款,適用有關稅費優惠政策,鼓勵商業銀行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提供城中村改造貸款等,確保項目順利推進。
在推進城中村改造貨幣化安置方面,通知強調,各地要結合當地房地產市場形勢,統籌考慮商品房的存量和增量,從實際出發,穩妥推進城中村改造貨幣化安置,城市危舊房改造可參照執行。
城中村改造是城市更新的重要內容。通知要求,各地要落實好城中村改造財稅、土地、金融等支持政策,嚴格落實“一項目兩方案”,即每個項目都要制定完備的征收補償方案、資金平衡方案等,這樣既能避免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又能確保征收工作順利推進、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推動各項支持政策盡快落地見效。這將充分釋放我國新型城鎮化的巨大潛力,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記者 王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