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深圳市住建局和深圳市總工會日前下發《關于做好維護職工住房公積金合法權益工作的通知》,要求工會把住房公積金繳交的內容列入集體合同中。
通知中提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戶籍和非戶籍在職職工均應當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在制定、修訂、落實住房公積金制度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并進行公示。在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的過程中,工會要把住房公積金繳交的內容列入集體合同中。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將依法繳交住房公積金寫入該局在網上公布的《勞動合同(參考文本)》中。目前,相關工作正在推進中。
據悉,今年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加大公積金催建催繳工作力度,并將通過網絡曝光違規單位。